2月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市场监督管理》杂志刊发 天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署名文章《关于简易程序是否适用自由裁量问题的思考》 。本次是天津经开区 连续五年 在该国家级期刊发表文章,展现了天津经开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市场监督管理》是市场监管总局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专注研究市场监管重、热、难点工作,对行政执法具有指导性意义。
2024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要求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发布后,天津经开区严格贯彻文件精神,在一起简易程序案件中,作出从轻处罚200元的决定,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关于简易程序是否适用自由裁量问题的思考》从本案出发,举一反三,对案件处罚情形开展关于简易程序自由裁量适用的探讨,分别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种裁量情节的简易程序适用进行了分析讨论,为服务型执法提供了理论支持,获得市场监管总局的认可。
近年来,天津经开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形成“业务+执法”的双重监管模式,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行政执法职能有效整合,组建为一支高效专业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执法队伍的“跨界融合”。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经开区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各类综合培训,在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能力的同时,为执法人员搭建了将理论创新应用于实践服务的广阔平台,助力理论创新成果在区域落地生根。
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下,该篇论文的作者由法制审核人员“转型”为网格执法人员,凭借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已形成多篇高质量实务论文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其学术成果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下一步,天津经开区将秉持“监管+服务”的理念,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服务及时性的同时,以科学合理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发展,为经营主体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为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