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
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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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 万象更新
电量已充满
大家陆续回归工作岗位
立足新起点
迈向新征程
@各位经营主体
开!工!大!吉!
万!事!顺!意!
俗话说得好
要想经营好
年报得趁早
蛇年开工第一件事
记得申报年报
▲点击查看河北省经营主体2024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告
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
后果很严重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其他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完以上内容
请各经营主体请抓紧时间
及时完成年报公示
并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
年报具体流程
(一)通过网页方式登录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官方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he.gsxt.gov.cn。
(二)通过微信端登录
可关注“河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网上大厅】,点击【个体户年报入口】进入年报页面。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
应尽的义务
小伙伴们记得奔走相告
尽快报年报哟
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