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卓琼)江西鹰潭2月5日公开发布《“校园餐”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针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据悉,该《办法》由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目的是进一步构建严密的“校园餐”安全防护网,全方位强化“校园餐”监督管理效能。

《办法》所称“内部举报人”是指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及其家长、食堂雇佣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一年内与学校食堂解除劳动合同、与学校食堂存在业务联系和学校食堂临时聘用的人员。

《办法》指出,学校食堂在场所和布局、设备与设施、原料采购与管理、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内部举报人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办法》将举报奖励分为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一般违法行为奖励。其中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自然人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万元(含1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不低于1000元,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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