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下

劳动者权益保障更细更实

近年来,伴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大幅增加,职业相关疾患及其引发的纠纷频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久前,“两高”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今天,《检察日报》对其中三件案例跟进报道,看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等监管责任的实践探索。

汽修喷涂车间有了职业病防护“铠甲”

“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值得全社会关注,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环境下从事劳动的群体,检察机关为此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日前,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组织的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上,成都市人大代表罗良有感而发。罗良的感触缘于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11月,都江堰市总工会在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监督过程中发现,部分汽车维修服务企业没有给喷涂作业工人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有损劳动者身体健康。随后,该市总工会向相关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但数月后企业仍未落实整改。2024年2月,该市总工会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都江堰市检察院,并向用人单位制发“一函两书”(“一函两书”包括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其及时纠正,消除职业病安全生产隐患。针对移送线索情况,该院检察官通过现场调查、走访职工、排查企业等方式展开核实。

经与都江堰市总工会共同研判,都江堰市检察院认为汽车维修服务企业未为喷涂作业工人提供防护用品的行为易引发劳动者职业病,已侵害劳动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4月,该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组织该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总工会、汽修协会派员参加。

“汽车喷漆作业会产生有毒有害有机废气物,喷涂作业空间会成为蕴毒空间,工人若没有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会得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害等职业病。”都江堰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该市卫生健康局专家王老师解释道。

经认真听取意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用人单位不提供或不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立即整改。2024年4月10日,都江堰市检察院依法向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对案涉汽车维修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该院向该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定义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随即对案涉3家汽车维修服务企业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处罚。3家企业均依法配备了符合标准的防毒面罩、护眼罩、手套、静电防护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使用。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该市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会同汽修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市一、二类汽车维修服务企业进行排查整治。

此外,都江堰市检察院与该市总工会、人社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协作机制》,明确了线索移送、协助办案、共商共研、多元救助等协作内容,旨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检察监督+工会监督+人社行政监管”劳动者权益保障新格局。



2024年11月,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院对汽车维修服务企业落实劳动者防护用品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截至目前,包括案涉企业在内,都江堰市68家一、二类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已投入300余万元用于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更新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3万余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日前,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快递员社保都缴上了吗?

“检察机关调查完社保缴纳情况后,公司马上普查了员工缴纳社保相关情况,现在已正常缴纳我们的社保。”“我上班16年,公司终于在去年下半年给我缴纳了社保,感谢检察官维护了我们的权益。”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罗珺在回访辖区物流公司时,来自不同物流公司的2名快递员都对检察工作大加称赞。

据罗珺介绍,2024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履职中发现,该省部分快递公司没有按时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遂决定深入调查,但快递企业众多、人员流动性强,排查工作复杂、难度很大,“为此,我们决定采取由青海省检察院牵头立案、各辖区院分别开展工作的方式。”

2024年6月,青海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活动,制定并下发快递员、外卖员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排查方案,明确具体监督事项。该省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深入摸排快递、外卖行业未购买工伤保险等问题。同时,青海省检察院依托与该省总工会会签的《关于建立协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共同梳理分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基本情况和损害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风险隐患。

经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青海省有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青海省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指导下级院构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类案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快递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数据,与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从业人员底数比对,在全省发现相关问题线索324条。随后,青海省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核查全省范围内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督促相关快递企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分别向社保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部门下发核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快递网点未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排查工作,并建立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商机制,召集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企业代表召开工作会议,现场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督促断缴、漏缴的53户企业正常缴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13户企业已于2024年8月底全部登记参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10月14日,青海省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辖区快递公司,向快递员了解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

“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共同协作,通过‘一函两书’制度成功办理了快递员工伤保险公益诉讼案件,全面保障了新业态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也为检察机关协同工会、人社等部门推动健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同时,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了社会保险断缴、漏缴问题的整治,推动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青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党春艳说。

2024年12月,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户外劳动者的“夏日清风”

册亨县位于贵州西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6月至9月,骄阳似火,酷热难耐。

“法律规定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可外卖、快递行业未按规定发放。”2023年5月,册亨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总工会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收到线索后,该院高度关注。“高温天气津贴未发放的根源究竟在哪?是本地气温未触及高温标准的红线,还是在津贴发放的流程中遭遇了梗阻?”检察官带着疑问到县人社局、县气象局走访,并调阅相关资料。

经查明,册亨县在2021年和2022年的6月至9月间,日最高气温达33℃以上的累计有109天,其中达35℃以上的高温日近60天,历史极值更是飙升至41.4℃。如此酷热环境,户外劳动者无疑置身于中暑的高危地带,而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随后,检察官对县城内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外卖员、快递员、户外网络维修员等共100人进行问卷调查,他们均表示未收到过高温天气津贴,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高温天气津贴。

检察官认为,必须要把这项惠及民生民利的政策落实好,但检察机关能不能管这个事引发了争议。有的检察官认为,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该项权利,也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不能介入。有的检察官认为,劳动者普遍不知道有高温天气津贴,关于高温天气津贴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

2023年7月6日,册亨县检察院就此事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听证会上,检察官向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总工会代表及部分用人单位代表列举了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

“符合发放条件就应该及时发放。”“人社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关于高温天气津贴的宣传还要继续。”声声呼吁,最终达成一致共识。

2023年7月12日,册亨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相关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册亨县人社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联合行业部门对快递企业、9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并于2023年9月督促用人单位共向高温天气作业者482人补发当年6月至8月的高温天气津贴24万余元。

在册亨县检察院与该县总工会、人社局的共同推动下,该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在服务站设置饮水机、微波炉、应急药箱等物品,为全县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避暑、应急等服务。

“案件办结了,高温天气津贴领到了,但我们的履职不能到此止步,必须形成制度机制,才能使高温天气津贴真正成为‘清凉剂’。”2024年3月,册亨县检察院结合该案办理,与该县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工会+检察院”协作模式,并共同构建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津贴合规发放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据悉,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总工会于2024年4月29日向全州各县总工会及各用人单位制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协同推进全州高温天气津贴发放工作。



2024年夏天,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向外卖小哥开展问卷调查,了解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情况。

2024年,该州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提取用人单位工资明细表、气象发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40余条,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5件。

2024年12月,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查洪南 苗力犁 李昭 马会平 王丽坤 丁艳红 粟龙羿 沈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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