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劲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扛起司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责任。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开展环境普法特色宣传,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着力构建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人民法院推进环资审判改革指明了方向。

构建专业化审判机制。玄武法院积极把握改革机遇,落实江苏省统一部署,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专门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办理环资案件,实现环资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和专业化审理。在审判辅助机制构建方面,玄武法院着眼环资案件点多面广、诉讼类型多元、修复需求多样、责任方式复合、专业技术性强等特点,积极构建专家研讨和专家出庭机制,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以案促治守护生态安全。玄武法院紧扣“长江大保护”等国家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公益诉讼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开展类案分析制发司法建议,不断提升环境治理实效。玄武法院积极践行生态红线不可触碰的理念,依法从严把握裁判尺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让制度和法律真正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完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玄武法院坚持办案与调研并重,梳理经验规律,探索创新举措,以务实的司法措施助力完善环境法律适用规则体系。近两年来,玄武法院审理的3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参考案例”,4起案件被评为国家级典型案例,10起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玄武法院在办理某航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创新采用废油水取样规则,破解航运船舶偷排含油废水事实认定和损害确认难题,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

以生态修复为纽带

汇聚环境治理多元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人民法院应加强法院内、外司法协作,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

深化环境多元共治实践。玄武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发挥专门法庭参与环境多元共治的作用,推进环资审判与环境治理深度融合,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玄武法院持续加强类案分析,针对环境规律性问题及时预警,强化与地方党委政府联动沟通,推动涉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导涉案主体开展公益活动,从生态破坏者变为环境保护者。

构建跨域协同机制。玄武法院通过会签协作文件,强化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密切信息数据共享、裁判结果执行等工作对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探索与环境受损地职能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构建多方联动、跨域协同、源头修复的环境保护格局。2024年5月,玄武法院组织召开黑龙江和江苏两地跨区域保护兴安杜鹃交流会,与当地法检机关共建兴安杜鹃司法保护基地并移交生态修复资金25万余元。

探索环境修复多种选项。玄武法院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提升环境修复判项的可操作性,完善替代履行与等价异位修复等措施,遵循现有政策条件先行先试,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资金集约利用方式。玄武法院坚持尊重自然规律,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活动,推进修复成果可视化,在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保育林区,在适宜节令开展补植增绿活动,向长江定期放流中华鲟、胭脂鱼、长吻鮠、鲖鱼等珍稀鱼种,促进濒危鱼种种群数量恢复。

以特色宣传为抓手

打造环资普法新平台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人民法院应着眼于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打造普法阵地集群。玄武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融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实践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汇聚多条线、多板块工作合力,建立14个法治文化弘扬地标区,涵盖山林、河流、江畔、湿地、湖泊等地貌,“3+N”生态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入选南京市政法工作“十佳创新成果”。

擦亮特色普法品牌。玄武法院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打造环境普法特色品牌,与科研机构共建全国首个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联手植物学界“最强大脑”,守护好“神奇种子”,在地标性生态修复场所投放白天鹅,形成群众亲近自然好去处。

增强普法互动体验。玄武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下,与红山森林动物园共建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通过“VR”眼镜、手绘游戏开设“沉浸式”“亲历式”普法课堂,在长江江豚科教中心,设置科技、环境交融展区,以长江漂流体验、数字沙盘等形式让保护长江观念深入人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玄武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环资审判改革实践,擦亮环境司法为民底色,高质量交出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玄武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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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9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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