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41.8万元工伤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谢谢您了!”近日,碧江区法院通过调解加督促履行的方式,历时43天,实质性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经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后,贵州省某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艾某工伤赔偿款41.8万元,长达9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原、被告双方均送锦旗点赞。


据悉,艾某系贵州省某运输公司的驾驶员,2016年1月27日,艾某与同事共同驾驶客车从铜仁开往广西北海,途经河池市境内时,艾某驾驶的客车被小型越野客车撞到,导致艾某全身多处受伤,其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2024年8月22日,艾某向碧江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州省某运输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90余万元,仲裁委支持439305.76元,双方对仲裁裁决均不服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纠纷历时9年之久,经多次诉讼,双方矛盾积怨较深,如果径行裁判,很可能“一案结、多案生”,增加当事人诉累。为了消解当事人多年积怨,能够找到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衡点,案件承办法官先前往公司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为该案的实质性化解寻找突破口,在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系国企改制,受高铁、航空、网约车、黑车的冲击,大量班线停工停运,生存越来越艰难,所有职工工资都下调了30%,目前公司勉强只能维持基本营运。后在艾某家中得知,艾某为治疗此次事故所受伤害,花费50多万元,大部分都是从亲戚朋友处所借,艾某目前无法工作,全家人以一个小门面经营为生。随后,法官采用 “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向公司详细阐释其在工伤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使其认识到依法履行赔偿责任的必要性,同时,法官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也设身处地为艾某考虑,为其争取利益。同时积极劝说双方以和为贵,要互谅互让,选择最优纠纷化解方式,避免因繁琐的诉讼程序而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经过多轮沟通,公司认识到自身责任,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艾某也理解公司的实际困难,愿意适当调整费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公司于2025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艾某41.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必须要让艾某在春节前尽快拿到赔偿款,这样才能缓解这个家庭的困难,让其全家安安稳稳过春节”想到这些,承办法官决定继续用心用情用力督促公司履行调解协议义务,于是在调解书出具的第二天,承办法官便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告知其如不按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会对公司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公司还可能被列为失信黑名单,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后在法官的督促下,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一次性支付艾某41.8万元,至此,一起历时9年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均送锦旗点赞。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饱含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与期待,是激励,也是责任。碧江区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标准,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司法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大程度保护涉案双方合法权利,让当事人从实质化解矛盾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担当与温度,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来源:碧江区法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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