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这5种物业费不用再交了!老业主和新业主都要知道
最近和不少业主聊天,发现大家对物业费的话题都很敏感。有个小区的李大姐跟我抱怨说:“每次交物业费都觉得莫名其妙,这也收那也收,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交。”
这话说到我心坎里了。干了这么多年民生报道,物业费的问题真是老生常谈。不过最近有个好消息 - 从今年1月开始,国家明确规定这5种物业费不能再收了。
我给大家一一说道说道。
重复收费这事得掰扯掰扯
小王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小区的物业又开始收“公共设施管理费”。可是他们每个月交的物业费里不就包含这项了吗?
这就对了,这种重复收费的现象太普遍了。你算算,一年下来少说也得多交个几百块。
那些没跟业主商量的“额外服务费”
记得去年采访一个小区,物业公司自作主张搞了个快递服务站,还要收费。业主们都不乐意,凭啥没经过大家同意就要多掏钱?
根据物权法,这种未经业主同意就增加的服务项目,费用你完全可以拒绝支付。
物业费标准也有说法
国家早就给物业费定了标准,分了四个等级。拿北京来说,一类物业从每平米2.5元到四类物业0.5元不等。你家交的物业费超标了吗?可以去查查你们当地的具体标准。
预收费用别太久
有个小区的业主给我爆料说,他们的物业非要收一年的费用。这事不对,法律规定最多预收6个月。
公共收益咋算?
小区里的广告位、地下车库出租,这些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要是物业已经用这些钱抵扣了物业费,就不能再找业主要钱了。
说到这,我得提醒大家几句。物业费这事看着是小钱,积少成多也不得了。我认识一个业主算过账,一年物业费3600,70年下来就是25万多。这可不是小数目。
最近这政策一出台,不少业主群都炸开锅了。大家都在讨论该怎么维权。我建议各位:
- 把物业合同好好看看
- 留存缴费记录
- 遇到问题先跟物业沟通
- 实在解决不了就找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我这几天打算去几个小区走访走访,看看这政策执行得咋样。等下周给大家带来第一手的调查报告。
对了,你们小区的物业费情况咋样?有没有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老张在基层跑了这么多年,深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际上都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政策是好政策,关键是要落实到位,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