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肉,原名方肉(闽南语“封”与“方”同音)。是以形取名,就是大方块肉之意。因此,翔安马巷地区有大方肉、小方肉之说。大方肉就是如今的封肉,小方肉就是红烧肉块。
封肉这道菜出自官厨之手。乾隆四十一年(1776),泉州府直属通判移驻同安县马家巷(即今马巷镇),置马巷厅,厅衙门置马巷镇内,俗称三府衙。清末年间,三府衙曾聘一大厨,名曰阿驳师。此人师艺超群,做得一手佳肴,颇受官方人士赞赏,其中有一道名菜流入民间,就是大方肉(即封肉)。
传说,马巷三乡卧龙边有位小青年名叫陈剑貌,俗名“猴貌”,自小酷爱厨艺,听说三府衙官厨阿驳师厨艺高超,就主动拜托有关人士认识阿驳大师,尔后经常到三府衙干粗活帮厨。他的老实、勤快、好学感动了阿驳师,就收之为徒,传授部分厨艺给他,其中有一道大菜就是大方肉。大方肉原汁原味,不添加任何现代调味精料,色泽金黄,口感滑嫩,做法独特,色香味俱全,吃起来肥而不腻,瘦肉香而不涩,很受广大群众喜欢,一时成为马巷地区婚嫁宴席必上的大菜。陈剑貌厨艺学成出名后,又招收徒弟陈企巷、朱云泊(阿驳师还有另一传人是其儿子黑局师)。
解放后,民间宴席不怎么讲究,有一段时间大方肉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老百姓的经济收入提高了,人们又讲究起饮食文化,经陈火巷等老一辈厨师传授,大方肉又出现在百姓宴席上,培养出不少做大方肉的厨师,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黄福丽、陈全成。此菜肴随之流传到全国各地。由于闽南语“方”与“封”谐音,方肉也就误写为“封肉”,也自然形成人们习惯性的写法和叫法。“封”有包的含义,封肉制作工艺也要用纱巾包起来,这样的命名也较科学性。“封肉”之名也就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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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翔安非遗》 编辑\洪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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