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夜查酒驾不放松!

然而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年三十晚上喝醉后

竟然驾车上路

结果凌晨就被交警抓个正着

1月29日凌晨2时10分许,东莞交警寮步大队在凫西路发现一辆粤S小型汽车存在酒驾嫌疑,对车辆进行拦截排查。


经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6mg/100ml。后经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8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王某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

我们通过一张长图了解


广东交警提醒

醉酒驾驶是对自己和

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和不负责任

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杜绝酒后驾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 广东交警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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