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为了营造瑞气祥和、平安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多地推出了一项很有温度的政策
春节期间车辆轻微违法不处罚!

江西南昌公安交警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

江西九江公安交警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12日)在市中心城区推行柔性执法措施,对在春节期间未造成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且及时纠正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不予扣分、罚款;

四川泸州公安交警推出外地来泸车辆“首违不罚”等便民措施;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发布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免予处罚政策;
河南新乡、商丘永城、安阳等地此前也宣布:春节期间,对车辆的轻微违停不处罚。



广东对7种行为免于处罚

街坊们肯定会好奇广东的情况如何?

其实,广东在很早之前

就实施了这样的政策 ↓

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一、关于“轻微违法免罚”的解答

Q

1.目前适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A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贯彻上述规定,我省制定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部分交通违法,在没有造成事故后果的情形下免于行政处罚。

Q

2.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

符合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规定的;

(二)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

(三)被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二、关于“首次违法警告”的解答

Q

1.目前适用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的情形有哪些?

A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我省对事故风险较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制定出台“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Q

2.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规定的;

(二)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

(三)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Q

3.被作出警告处罚应该怎么处理?

A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处罚的,可通过安装使用交管“12123”APP或到就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三、关于“严重违法严查”的解答

Q

1.目前适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情形有哪些?

A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我省对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制定出台“严重违法严查”清单。

“严重违法严查”清单▼



Q

2.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会如何严查严处呢?

A

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落实“四个紧盯”,即:紧盯农村、厂区、景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地区;紧盯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紧盯早晚高峰重点时段;紧盯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肇祸乱序、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交通违法,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对查获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作出顶格处罚。

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跨区域自驾人员出行规模预计将达到72亿人次左右。人多、车多,长途驾驶和外出旅游时对路况不熟悉,停车不方便等,都是可以想见的情形。不管是老司机还是“一年两箱油”的新手,一不小心都有可能有“小失误”。

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是在法律范围之内,尽可能让广大群众回家的路更加通畅,体现出的是一份浓浓的人文关怀。

来源 | 广州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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