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日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丘某贤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由从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徐琳担任审判长,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冬松出庭支持公诉。
“以稳健、诚信和务实的态度经营企业,才能实现企业的长久繁荣。”受访者供图
被告人丘某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参与某高校、某著名医院以及多个全国知名项目工程的事实,为骗取他人出钱投资,通过伪造施工协议、设计施工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共骗取被害人投资款782.3万元,并将投资款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网络赌球和偿还个人债务等,给多家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名下房产、公司股份也被其转移给他人。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有序引导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量刑幅度等展开充分辩论。本案经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丘某贤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实体经济是创造价值、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切不可盲目跟风,用实体经济的资金去炒虚拟币风险巨大,严重影响企业根基。任何不诚信行为长远看必将损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声誉,要时刻保持清醒与自律,以稳健、诚信和务实的态度经营企业,才能实现企业的长久繁荣。”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冬松向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律警示。
庭审后的法庭教育阶段,从化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徐琳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立身之本。你虚构事实,拿到被害人的投资款后,没有用于正道,而是用于参加赌博等活动,不仅让被害人半生心血付诸东流,还让自己身陷囹圄。望你诚心悔改,好好改造,牢记本案带给你的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远离赌博,走好余生路。”
据悉,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合同诈骗的手段可谓是花样繁多、防不胜防,由于其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平稳发展。不少人将其当做普通的民事纠纷,未通过刑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除本案当中虚构事实外,典型的合同诈骗手段还有虚构公司背景、公司资质、业务人员身份等信息 ,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而进行合作。
在此,经办法官提醒,公民及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务必要审慎、详细了解对方的资质、身份、履行能力等情况,避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签订合同的双方要秉持契约精神,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诚信、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通讯员 吕树彬 林希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