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腊月二十七,新春将至,牡丹区法院前往牡丹区高庄镇李村现场为71名农民工发放薪资执行案款。


“多亏了法院,终于把这个辛苦钱要回来了!”正在向法官表达感谢的楚某是该案71名原告之一。2021年6月-10月,潍坊某公司在牡丹区高庄镇经营大棚蔬菜种植,雇佣周边村民在大棚内从事除草、采摘等工作,由于种植项目经营不善,拖欠71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12.7万余元。

2023年5月,多次讨要工资不成,楚某等71名原告将该公司诉至牡丹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工资分四期支付,在第一期工资款按期支付后,后续款项却未能按时支付,71名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牡丹区法院高度重视,当即开启执行绿色通道,指定由一名执行局副局长承办,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经过多次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先后支付了第二期、及第三期部分工资款项计五万元,剩余工资款依旧迟迟未到账,执行团队先后五次前往山西、潍坊等地线下查找财产线索无果,被执行人刘某也行踪不定。


2024年12月30日,执行局专门研究该案,组织十名干警组成工作组,连夜赶往潍坊市刘某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于12月31日上午7时,成功将刘某拘传至当地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款,当场履行了剩余全部工资款。

工资全部到账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71名原告大多为李村镇周边村庄里六、七十岁的老人,普遍使用老年手机,没有微信支付,汇至银行卡的话,去银行取钱也多有不便,且担心款项到不了账户。

经请示分管领导,决定特事特办,经过与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方协调,双方组建工作组,组织人员提前将款项兑换,法院制作领款表单,并征求镇政府工作人员建议,最终将现金工资发放地点确定在距离周 边村庄相对居中的高庄镇李村一办公场所,村民们只需前来签字即可领款。


本次薪资集中发放活动共历时2个小时,老人们热情高涨,现场温馨有序,至此,这起涉及71位农民工的劳务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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