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我们已经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并学习“阳明心学”,然而我们留意到仍然有很多朋友并不清楚阳明心学与程朱理学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在我们的课程调查问答中,很多朋友对于四书五经核心理念的回答仍然是基于程朱理学的教义,当然还有一些朋友仍念念不忘程朱理学,还在不断为程朱理学站台!
我们正处于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窗口,如果不能理清传统文化的传承,分清哪个是糟糠?哪个是精华?就很难谈得上继承和发扬。
此文重点结合对“格物致知”这一理念的历史解读,由此陈述为什么当代中国需要弘扬“阳明心学”而非“程朱理学”。
大纲
一 中国文化的主体传承
二 四书五经之《大学》
三 《大学》之三纲八目
四 《大学》八目之“格物致知”
五 “格物致知”之当代解读
六 “格物致知”之先哲解读
七 “格物致知”之程朱解读
八 “格物致知”之佛家解读
九 “格物致知”之道家解读
十 “格物致知”之陆王心学解读
十一 “格物致知”程朱理学解读之误区
十二 “格物致知”的宇峰国学解读
十三 “格物致知”与知行合一“
一、 中国文化的主体传承
国学博大精深,而儒释道又是国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儒家文化一脉相承构成国学文化传承的主体,其中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是儒家文化发展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四书五经之大学
中国古代读书人和知识分子必读的书是四书五经,四书的第一本就是《大学》,目前流通的《大学》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古本,一个是朱子补充本,以下是朱子补充本:
第一章 经一章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第二章 明明德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第三章 新民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 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第四章 止于至善
《诗》云:“邦畿千里,唯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云:“赡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溧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第五章 本末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第六章 格物致知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summer
(因为此章解读遗失,以下为朱子补传)
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第七章 诚意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肝肺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summer
《大学》以下文略。。。
三、 《大学》之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四 、《大学》八目之“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齐治平”,被誉为八目,其中“格物致知”也是八目学习中非常重要的起始阶段。其内涵到底在陈述什么呢?
值得注意的是《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让我们看一看不同的解读内容以及版本。
五 、“格物致知“之当代解读
1. 中小学课本
让我们看一看现在的九年制教育大纲以及检查预习中的解释参考:
2. 网络解读:
乃儒家专门研究物理的学科,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3. 腾讯视频以及抖音中八年级下册课本
“格物致知”的解读
腾讯视频杨老师的语文课,解读八年级语文下册第14课,《应有格物致知精神》:
格物致知:通过探索物体而得到知识
参考:https://www.douyin.com/note/733822992090616963
4. 季羡林先生的解读
《季羡林谈东西方文化》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中国儒家有一套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办法,概括起来是八个字“格、致、诚、正、修、齐、治、平”。
“格”即“格物”,研究万事万物;“致”是“致知”,在研究中找到规律,其余含义分别为“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好这八字,不但可以处理人际关系,还可以平天下。另外,中国百家均有一套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
5. 师范学院的解读
笔者与一位资深教育工作者交流时,这位教育工作者介绍说,当你他读师范学院的时候,他的老师告诉他,“格物”就是把事物分门别类放到一个个格子里。
6. 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里这样解读的:
格物,意为探究事物的道理,纠正人的行为,“格”在此有“穷究”之意。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后失传。格物为儒家认识论方法论的重要问题,三纲八目中“八目”之基石。
7. 《现代汉语词典》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
“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解释】: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使知道事物风格的能力,然后能使你知道人生百态。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示例】:顾彼西洋以格物致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 严复《原强》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指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
8. 雷生霖
‘格物最直接的解释是将“物”放置在一定的框框里,在佛教里叫受戒,在社会叫守法,在生活中叫学规矩’—雷生霖
9. 英文翻译
to study the phenomena of nature in order to acquire knowledge; to study the nature of things
六 ”格物致知“之先哲解读
历史观点 “格物致知” 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
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中国历代学者对于“格物致知”的观念争议,以下就重点例举一千余年来儒学界的主要各家解释原文:
1. 全唐文六百三十七卷
全唐文六百三十七卷解释如下:
曰:“敢问‘致知在格物’何谓也?”
曰:“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於物者,是致知也,是知之至也。知至故意诚,意诚故心正,心正故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理,国理而天下平。此所以能参天地者也。“
2. 郑玄
【郑玄】: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注:郑玄,生于127,逝于200年,字康成,高密人,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以古文经学为主,兼采今文经说,遍注群经,著有《天文七政论》、《中侯》等书,还有《毛诗传笺》。失传后,经后人辑佚而部分保存下来的,有《周易注》、《古文尚书注》、《孝经注》、《论语注》,共百万余言,世称“郑学”,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
3. 唐代 孔颖达
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物格而後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
(注:孔颖达(574年-648年),字冲远[1](一作仲达、冲澹),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孔安之子,孔子第三十二代孙。唐初十八学士之一,经学家、大儒、易学家。)
4. 唐 李翱
万物所来感受,内心明知昭然不惑。“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李翱(772年-841年),字习之,陇西成纪(今属甘肃秦安东)人。西凉王李暠的后代。 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 唐代官员、哲学家、文学家、 学者、诗人,古文运动代表人物之一。)
5. 北宋 司马光
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扞(han同捍)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6. 北宋 程颢
“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
7. 南宋 黎立武:
通彻研究《大学》所述的事物内容。“物有本末,指心、身、家、国、天下而言。事有终始,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而言。由心身而推之天下,自本而末也。由平治而溯至格物,终必有始也。”“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盖通彻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而知用力之先後耳。夫物,孰有出于身心家国天下之外哉!”
(注:黎立武,南宋状元,字以常,号寄翁,新余递步人。景定三年(1262)入太学,咸淳四年(1268)擢进士第三,恩赐状元。)
8. 明朝瞿汝稷ji:
止于应止之行,而可达致至善之知。“射有三耦,耦凡二人,上耦则止于上耦之物,中耦则止于中耦之物,下耦则止于下耦之物。画地而定三耦应止之所,名之物也。故《大学》言物是应止之所也。格,至也。格物也者,至于所应止之所也。”
(注:瞿汝稷,(1548—1610)字元立,号那罗窟学人,幻寄道人、槃谈等,南直隶苏州府常熟(今属江苏)人。瞿景淳之子。以父荫受职,三迁至刑部主事,出知辰州府,任职长芦盐运使,累官至太仆少卿。幼秉奇慧,博览强记,宿通内外典。历从紫柏、密藏、散木等诸公游,又闻禅法于竹堂寺之管东溟。其后紫柏真可禅师于径山刻大藏,汝稷乃为文导诸善信,共襄斯举。又于佛前发誓,愿荷法藏。万历三十年(1602),撮汇历代禅宿法语为《指月录》三十卷,盛行于世。康熙十八年(1679),有聂先者,编续《指月录》二十卷以接踵其书。瞿汝稷另著有《石经大学质疑》、《兵略纂要》、《瞿冏卿集》)
9. 明 颜元
亲自实践验证,致使知性通达事理。“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於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周公以六艺教人,正就人伦日用为教,故曰‘修道谓教’。盖三物之六德,其发见为六行,而实事为六艺,孔门‘学而时习之’即此也;所谓‘格物’也。”
10.清朝 孙奇逢:
“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涵而为纯一之体,发而为灵明之用,其灵明之发而为最於一之念者,则良知是也。即良知之发,而识吾性之真,因推极其良知之用,以复还吾性之体;是王子良知之说,正有合於吾性,而不可以非者也。
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统而为彝伦之大,散而为万事万物之理,是万事万物之理,即吾性之所存也。本吾性之理,以格万事万物之理。穷万事万物之理,而益明吾性之理,是朱子即物穷理之说,亦有合於吾性,而不可以为非也。
盖王子得吾性之要,朱子得吾性之全。不得其要,则泛滥而无本;不得其全,则缺略而不该。然所谓要者,即所以主宰其全,非於全理之外,而别有所谓要。所谓全者,即所以统具乎其要,非於要理之外,而别有所谓全,是吾所谓归於一者也。”
(注:孙奇逢(1584年—1675年)字启泰,号钟元,明末清初理学大家。)
七 ”格物致知“之程朱解读及历史影响
朱熹乃是儒学史上承先启后的一代大儒,但他对于“格物致知”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还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而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更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学说观点。
但因为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朝中叶就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而自从明太祖开始独尊朱熹学说为《四书》上的唯一官方思想权威以后,朱熹学说更是成为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在科举应试上的官方教条观点。因而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观点也就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成为后世社会上的普遍流行观点。所以在清末的洋务学堂中,就把物理、化学等学科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简称。
北宋 程颐
格物: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
南宋 朱熹:
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上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大学或问》, 这里有对“格物致知”的详细解释, 曰:
“吾闻之也, 天道流行, 造化发育, 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 皆物也……必其表里精粗无所不尽, 而又益推其类以通之, 至于一日脱然而贯通焉, 则于天下之物, 皆有以究其义理精微之所极, 而吾之聪明睿智, 亦皆有以极其心之本体而无不尽矣。”
朱熹引用《二程遗书》所言十条, “此十条者, 皆言格物致知所当用力之地, 与其次第功程也” 。
八 “格物致知“之佛家人物解读
1. 明 蕅益智旭:
修持唯心识观,转意识为妙观察智。“正其心者,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也,诚其意者,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也,致其知者,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也,格物者,作唯心识观,了知天下国家,根身器界,皆是自心中所现物,心外别无他物也。”
2. 明 憨山德清:
感通外境万物,致以化为自心真知。“物即外物,一向与我作对者,乃见闻知觉视听言动所取之境。知即真知,乃自体本明之智光。”“格即‘禹格三苗’之格;谓我以至诚感通,彼即化而归我。所谓至诚贯金石,感豚鱼;格也。”“以妄知用妄想。故物与我相扞格。向之与我扞格者,今则化为我心之妙境矣!物化为知,与我为一。其为感格之格,复何疑问。”(扞格,hàn gé,有抵触,互相抵触,格格不入的含义。)
3. 明 印光:
格物致知确解,解曰,格除幻妄私欲物,致显中庸秉彝知(秉彝:持执常道)。此物,即心中不合天理人情之私欲。一有私欲,则所知所见皆偏而不正。若格除此幻妄不实之私欲,则不偏不易,即心本具之正知自显。一举一动,悉合情理,了无偏僻。此圣人为天下后世所立修己治心之大法。修齐治平在是。超凡入圣亦在是。于此用功最省力。而其所得之利益,随各人之工夫浅深,为贤为圣,乃至为佛,悉由是得。况其下焉者乎。
惜后儒不察,以物为事物,以知为知识。则是以根本之根本,认为枝末之枝末。又以枝末之枝末,认为根本之根本。不但不得圣人之意,亦乱圣人之文。何以言之,以欲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极省力,极简便,举念即得之法。弃之不讲,令人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以期诚意正心者,则举世难得其人矣。
由宋儒误认物为外物,故后儒只云诚正,而不提格致。此理极明显,以自命得圣人心传者错解之。致圣人教人修己治心之道,晦塞不彰。可不哀哉。
九 “格物致知“之道家人物解读 吕祖
欲至此步者,必须致其良知,良知即自性也。致者,推广行远也。如良知埋没,心意又安所归乎!心既无归,仍无止境,虽欲正而不可得。性者君也,心者臣也,意者民也,身者役也。君心克明,峻德是怀,而心、意、身始能共役,而践之以道也。君失其位,则飞沙横流,变吉祥为祸殃矣!而又安能得其道哉。欲致其良知,必须先格心物,将气秉所拘,物欲所蔽,一切传染之性咸去,恢复固有本然之性,则以上造诣不行而至矣。此章系由用返体,万殊总归一本,气象终还一理。谚曰:水流千遭归岱海。此之谓也。总言,圣经贤传,佛学道典,千言万语,不外一性,性之所发,理不得而夺之;理之所生,数不得而移之;数之所至,人安得而强之乎!欲移其数何难,遵循大学条目,实地力行,则命由我造,福自天申矣!信然。
(摘自吕祖《大学》浅言新注)
十、“格物致知“之陆王心学解读
心学代表人物的看法:
1. 南宋 陆九渊:
修持心性不为物牵,回复天理之知。
“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事胡乱。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
2. 明 王阳明:
盖心之本体本无不正,自其意念发动,而后有不正。故欲正其心者,必就其意念之所发而正之,凡其一念而善也,好之真如好好色,发一念而恶也,恶之真如恶恶臭,则意无不诚,而心可正矣。然意之所发,有善有恶,不有以明其善恶之分,亦将真妄错杂,虽欲诚之,不可得而诚矣。故欲诚其意者,必在于致知焉。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易言“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
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欤,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是皆无所与于他人者也。故虽小人为不善,既已无所不至,然其见君子,则必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者,是亦可以见其良知之有不容于自昧者也。今欲别善恶以诚其意,惟在致其良知之所知焉尔。何则?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既知其为善矣,使其不能诚有以好之,而复背而去之,则是以善为恶,而自昧其知善之良知矣。意念之所发,吾之良知既知其为不善矣,使其不能诚有以恶之,而复蹈而为之,则是以恶为善,而自昧其知恶之良知矣。若是,则虽曰知之,犹不知也,意其可得而诚乎?今于良知之善恶者,无不诚好而诚恶之,则不自欺其良知而意可诚也已。然欲致其良知,亦岂影响恍惚而悬空无实之谓乎?是必实有其事矣。故致知必在于格物。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书言“格于上下”、“格于文祖”、“格其非心”,格物之格实兼其义也。
(摘自王阳明《大学问》)
十一 八“格物致知“之“程朱理学”解读之误区
我们回忆以上程朱理学对“格物致知”的解读
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我们再看《传习录》中的一段原话
《传习录》
- [原文] 曰:“去草如何是一循于理,不着意思?”
- 曰:“草有妨碍,理亦宜去,去之而已。偶未即去,亦不累心。若着了一分意思,即心体便有贻累,便有许多动气处。”
- 曰:“然则善恶全不在物。”曰:“只在汝心,循理便是善,动气便是恶。”
- 曰:“毕竟物无善恶。”
曰:“在心如此,在物亦然。世儒惟不如此,舍心逐物,将格物之学错看了,终日驰求于外,只做得个‘义袭而取’ 终身行不著,习不察。”
2. 《传习录》(上):“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
3. 《传习录》:“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从以上解读来看,程朱理学的“格物致知”面向的对象是客观事物,目标在于穷经客观事物的知识以通达天之理知之至。
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是要格除良知性体的障碍而回归本心良知,再致良知于事事物物。
从功夫的角度,欲穷尽天下的知识,可能吗?
但是要认识自己的良知本来,则人人可做到!
这也是程朱理学与阳明心学最大的分歧!
十二“格物致知“之宇峰国学解读
综合参考以上各家各派的解读,结合我们多年来的实践,宇峰国学对“格物致知”的解读是:
格除覆盖于自性上的物欲遮蔽,
显发本性良知实践于事事物物!
十三 ”格物致知“与”知行合一“
历史上中国文化曾经出现过多次灾难,走过很多弯路,如秦始皇焚书坑儒,三武一宗灭佛,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文革”十年浩劫“等等,而其中出现过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偏离乃是出自程朱理学对圣贤经典的错误解读,这次偏离,让诸多学子茫然求索,不知所终,迷失在浩渺的书堆中不得而出。
我们非常推崇的“知行合一”之所以很难做到,主要原因是对“知”这一理念的不理解,特别是当程朱理学解读“知”为知识时,更是把很多人的重点错指到外面,以至于终身无得!
如果真要做到“知行合一”,就必须把这个“知”返回到其本源的理念,回归到“良知”,“真知”,“本心光明”,而非知识,情见等等!
让我们借此机会回顾我们的历史文化,借助历史上各位儒释道大德的注解和解读,回归圣贤真实的精神思想源泉,矫枉扶正!
让我们当代人能够在圣贤光辉的指引下欣然前行,传承正宗的传统文化!通过我们脚踏实地的实践,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宇峰国学
2025.1.27
于龙年十二月二十九,大年除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