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好榜样
李翔斌
市司法局立法一处
一级主任科员
李翔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10月出生。现任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一处一级主任科员。曾获评“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上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公务员个人嘉奖3次。
在从事政府立法工作前,李翔斌经历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岗位,一直坚守在政府法治事业上。自2019年开始从事政府立法工作以来,他主要承担民政、卫生、教育等社会民生领域的行政立法工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了本市公共卫生、中医药、养老、慈善、未成年人保护、学前托育等方面二十多部法规、规章立改废的起草审核工作。
做好民生领域制度供给,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丰富,民生领域立法也在不断面临新任务、新挑战。近年来,在社会民生方面,李翔斌负责了本市《养老服务条例》《慈善条例》《中医药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这些法规规章处处体现着人民城市的理念。比如,《养老服务条例》用详细直白的表述对长护险、社区嵌入式养老等养老服务作了表述,目的就是为了让老年人看得懂、用得上。《学前托育条例》在全国首次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整合立法,充分体现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实践和特点。《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善奖励休假制度,优化生育政策,使生育群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
通过这些立法,使得本市多年来在这些领域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得以固化,将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等优质公共服务从部分社区的“高配”变成全市统一的“标配”,为之后的长效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制度刚性决定了这些民生供给不再是自行选择的“加分题”,而是做不好就要扣分的“必答题”。
图为参加立法调研
图为参加立法座谈会
做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保障城市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这一论述对上海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上海建设城市治理共同体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的人民城市,不仅需要丰富便捷的硬件设施,更需要科学完善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在社会治理方面,李翔斌负责了本市《慈善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行业协会条例》《社保卡一卡通规定》《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等法规起草审核工作。
其中,修订《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优化街道管理体制,调整完善街道职能,完善街道执法体制,切实推进基层减负。制定《上海市慈善条例》,将慈善超市、社区基金会等社区慈善作为地方特色予以固化,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兼顾对慈善事业的促进与规范,为上海建设更有温度的公益慈善高地提供制度支撑。制定《上海市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长三角协同立法项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决策部署,为建立长三角区域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供了法治保障。
做好政府事务法治保障,推进依法行政
作为政府法治部门,除了负责常规的行政立法工作,还要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事务的法治保障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与行政立法工作一样,为了让社会大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政府法治工作者必须通过法治方式让行政机关在有些地方多做一点,有些地方又要少做一点。
图为李翔斌参加《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宣贯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制度设计的核心,让法律条文不再冰冷、空洞,而是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为社会提供更多触手可及的优质公共资源。正是秉持着这样的初心、信念,李翔斌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为人民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 辑|冯小瑜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