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年龄上限的通知

内容如下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8岁、男63岁),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1日

来源:西安发布

编 辑:琳 琳

责 编:程 方

审 核:柯于意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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