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1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征集医保药品目录内交易量较少药品(第一批)相关信息的公告》表示,近期,国家医保局梳理《药品目录》内药品采购数据发现,部分药品长期未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交易或交易量较少,有的药品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的市场状态长期维护为“停产”,共计131种。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医保目录内某些药品因时间久远、适应证变化、不同代际药品替代及市场选择等原因停产,导致交易量减少甚至消失是正常现象。”1月26日,中国药科大学医药市场准入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此次公告列出的药品大部分不是近几年新增品种。
李伟进一步解释,自2017年起,我国建立了常态化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旨在根据市场需求和医药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更新医保目录,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目前仍有部分药品属于早期纳入医保目录的老品种,随着时间推移和临床实践的发展,这些药品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再被广泛使用。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2024版国家医保目录中,调出了43种临床已被替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在《公告》中还提出,对初步梳理的交易量较少药品相关信息进行征集,包括最新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说明书,药品的临床价值、应用场景以及可替代性说明,药品的生产供应情况等等。
“此次医保局发布的《公告》有助于建立有效的事前沟通机制,让企业有机会了解自身产品是否因缺乏供应或采购记录而面临调出风险,并允许企业对数据进行更新,有助于纠正数据采集中的偏差。”李伟表示,同时也有助于收集来自专家、医生等多方的意见,评估某些药品是否真的不再适用于临床治疗,还是因为其他客观因素如短缺造成的供应不足,从而合理调整医保目录,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