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张某和胡某,两个人是朋友,一次酒后他们打赌,若是敢喝马桶里的水,给一万。没想到这件事,让两个人对簿公堂了。
原来付款一方,在3个月后悔了,心疼一万元,想让其返回。
另一方不答应,他们只能对簿公堂。
我们看看怎么回事?
酒后打赌,敢喝马桶里的水,就给一万
根据判决书显示,2023年6月份的一天,胡某叫朋友张某还有几个朋友,一起来到家里喝酒,撸串,几个人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期间,他们不免吹牛,说大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都有一些醉意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想要找一些乐子。作为东家的胡某心血来潮,对张某说你若是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你一万。
为了表示自己并非只是说说,而是言行必果,他还当场将钱转给了第三方。
让在场的所有人见证。只要张某敢喝,这个钱就是他了。对于张某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毕竟为了1万元钱,在那么多朋友面前露丑,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
可是,一万元钱也不是一笔小钱。
只要喝一口马桶里的水,就能获得。为之奈何?
这钱赚的也太容易了,再加上当时确实有些醉意,张某也就不顾得上那么多面子上的事情,直接将马桶里的水舀来,喝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第三方作为见证者,就按照约定,将一万转给张某了。
当天他们都将这件事,当作一个美谈,并没有不快。
三个月后悔了
张某喝了马桶里的水不假,也许会被人瞧不起,为了一万元钱,竟然喝马桶里的水。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毕竟一万元拿到手了,买肉吃也是很香的。
可是,对于付款的胡某来说,他心里一直不是滋味。他当时就想随便说说,认为张某再傻,也不可能喝马桶里的水。
没想到张某竟然真的喝了。
他付了1万元,一直都是很心疼。主要是他也没多少钱,赚钱很不容易。思来想去,一直很不舒服,竟然成为了他的心头病。
要不给张某把钱要过来?
他挣扎了很久,认为好朋友之间,若是要回来,应该也没有问题。
也很有必要将钱要回来。
他就找到张某,给张某商量。但是张某不同意,这让胡某很没面子。胡某认为他们是酒后打赌,这种赌约不成立,若是将张某告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自己的。
所以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他就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判决结果来了,退赔5000元
近日,针对这个案件,法院给了判处结果。当然了朋友之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是很搞笑的,大家了解了这件事后,都是先笑一会儿。
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呢?怎么好意思对薄公堂的呢?
这事也能对薄公堂?
法官认为胡某和张某,他们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而且打赌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但是,这种行为毕竟是一种娱乐活动。重要的是还是酒后打赌行为,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应该承担法律后果的。
更何况该赌约违法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所以认定他们的赌约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俗法律行为无效。不过,考虑到胡某在这个案件中,也有过错。
他也要承担的一定的责任。所以判张某退还胡某5000元。也就是说张某喝了一口马桶里的水,赚了5000元。
这件事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评论区笑不活了。
评论区笑不活了
有一个网友这样说的:“我认为可以还5000元,或者10000元都行,但前提是对方也要喝一口马桶水才行,不然不能负众。
这个说法,似乎也有道理,毕竟张某是喝了一口马桶水的,这需要莫大的勇气。
还有网友说:“张某是不是也可以超诉胡某,因为喝了马桶里的水后,对心理产生伤害,要求张某赔偿五万。
这种必须拿出证据来,否则就是诬告。
另一个网友是这样说的:“这胡某因为5千元,丢了一辈子的信誉,谁敢和他共事”。他不是丢了一辈子的信誉,连朋友也丢了。还不被村里的人绕一辈子。
可能真的很在乎这1万元。
也有网友说,“这种起诉,法院就应该驳回,不予立案,这完全就是浪费司法资源。”
这个说法确实有道理,这种事情,他们就应该自己解决,没事打什么赌呀。
甚至还有网友说,“此案的判决,支持了社会不诚信之人,又一次颠覆了社会道德,势必造成社会公德滑坡。”
这个话说的有点重了,不至于的。
每个人都应该有正确的价值观。都应该能区别对错,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像这种喝马桶水的行为,最不应该发生。
多么可笑的一家事呀。
相信这几个朋友,也是酒肉朋友。这样的朋友,有没有都一样。每一个人,都需要真正的朋友,相信真正的朋友,也做不成这样的事情。
大家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