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鼓励残疾人参加新行业、新业态领域技能培训,2025年,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计划开展海派绣球、非遗蜡染、咖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AI实战特训、评茶员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公布第一批培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报名参训。相关事项如下:

培训项目

第一批培训项目8个(详见附件1):海派绣球、非遗蜡染、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汽车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人工智能训练师、广告设计师、插花花艺师。

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4〕3号)要求,满足以下要求的残疾人,每年接受市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次数、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超出部分由补贴对象自行负担。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在法定就业年龄内的残疾人。

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中职校及普通职业学校特教班)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学生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除外。

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证的项目,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详见附件2)。

报名、审核、开班

报名

残疾人结合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在年度培训费次数及额度内选择培训项目。下载电子版《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如实、完整填写后发送至户籍地所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邮箱(见附件4)。如同时报名多个项目,则按照开班先后顺序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月28日。

审核与开班

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报名学员资格,并将审核通过、盖章后的《报名表》拍照或扫描,发送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对报名人数达到计划培训人数的项目,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其他事项

1.当报名人数大于计划培训人数时,将根据各区审核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对超出的报名学员将视情况增加培训班次或优先纳入下一次培训班。

2.培训期间免费提供食宿。

3.培训地点:首选在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洛川东路201号)培训;因受场地限制或因课程需要,在培训承接机构提供的场地培训。

4.其他培训项目将陆续公布,请密切关注“上海残联”微信公众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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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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