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冬雪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根据彩礼新规,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彩礼返还数额发生争议的离婚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李某与国某系自由恋爱,并于2023年末办理了婚姻登记、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婚前双方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因婚前李某向国某支付了12万元的彩礼,李某认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双方就返还数额发生争议,起诉至双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彩礼蕴含着长辈对新人的美好祝福,不妥善处理极易将矛盾上升到两个家庭之间,本案以调解形式化解为最优,便第一时间与原告、被告双方取得了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后,综合运用情理法,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就彩礼退还数额达成一致,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2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和平分手,矛盾就此解决。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