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是20世纪杰出的京昆表演艺术家,享誉世界的戏曲艺术大师,对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尊重和爱戴。梅兰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不仅在舞台上留下了诸多经典剧目和动人形象,在台下,他的家国情怀和艺德艺风更是为人敬仰。
梅兰芳纪念馆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收藏、展示与梅兰芳相关的文物资料,开展京剧艺术研究,推动梅派艺术传承发展,普及、传播和推广京剧艺术等职责。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进一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落实二十大报告强调的“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更好地宣传、弘扬梅兰芳艺术及精神,宣传梅兰芳在抗战时期蓄须明志、歇歌罢舞的爱国事迹。梅兰芳纪念馆特面向未成年人群体,征集美术作品,入选作品将有机会在梅兰芳纪念馆主办的线下展览中展出,并获得梅兰芳纪念馆颁发的参展证书。
小朋友们,同学们,请你拿起纸和笔,发挥你的想象,创作出你心目中的梅兰芳。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梅兰芳纪念馆
联合主办单位:未来网
二、面向人群:
4-18岁儿童、青少年
三、作品内容
围绕梅兰芳的演出剧目、舞台形象以及生平事迹等,突出展现梅兰芳的舞台风貌、人格魅力以及家国情怀。
四、作品类型
中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粉)画、版画、剪纸、漆画、泥塑(低龄段可采用彩泥及轻型粘土等材料)、雕塑等。
五、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2)来稿要求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也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投稿。若创作内容涉及AI创作,请明确标注AI创作范围。参选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敏感言论、商业广告、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侵犯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著作权归原作者),用途包括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六、作品选评
凡符合要求的作品皆可申报,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梅兰芳纪念馆将组织梅兰芳纪念馆、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中国戏曲学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作品进行选评,选评通过初评和终评的形式展开。作品将根据作者的年龄分为“学龄前”、“小学”和“中学”三组进行评选。
(1)初评
对申报的美术作品,将以图片材料的形式进行初选。
申报作者须填写《“我眼中的梅兰芳”主题青少年美术作品征集申报信息表》,并提交作品申报图片,图片不得小于15MB(雕塑等立体作品请多角度拍摄),请打包发送至邮箱mlfjng@163.com。
(2)终评
通过初评的作者,届时将得到通知,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邮寄至梅兰芳纪念馆(平面作品无需装框),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作品请注明作者与作品信息,送件请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邮费请作者自理。终评落选作品将由纪念馆统一退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梅兰芳纪念馆)
邮政编码:100089
办公电话:010-82011024、010-82012793
联系人:柳老师、曹老师
七、作品展示与收藏
(1)入选作品将有机会参与梅兰芳纪念馆主办的线上、线下主题展览,并颁发参展证书。
(2)按作者自愿的原则,入选作品展览后可由梅兰芳纪念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3)展览入选作品将评出最佳主题作品三件、最佳潜力作品三件、最佳创意作品三件,由梅兰芳纪念馆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童心绘梅·我眼中的梅兰芳”主题青少年美术作品征集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