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本区农村家庭办酒将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安办特发布节日期间农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提示:
01
5桌以上须申报
对于农村家庭办酒开办5桌以上(含5桌)的,举办者应主动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登记,由所在乡镇食药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上门指导。
02
工作人员须健康
厨师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帮工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每日进行晨检,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身体不适不得上岗。操作前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等。
03
食品原料须新鲜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要求索证索票,不得供应野生保护动物、活禽,不得加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不得供应毛蚶、炝虾等违禁水产品,不宜采购散装熟食、生食水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04
容器设施须干净
餐饮加工用具与容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每餐结束后,应清洗、消毒并漂净所有食品容器和餐具。提倡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
05
食品加工须规范
一律做到食品存放、容器具及加工用具生熟分开、分类冷藏存放,烧熟煮透,隔顿熟食回锅。食品原料须彻底清洗,冷冻食物应流水化冻。
06
转变消费理念
要积极弘扬和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摒弃“好面子、讲排场”的陋习,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点餐要合理。
07
落实“光盘行动”
要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法》,传递“反食品浪费”理念,从每一餐做起,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倡导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新风尚”。
08
倡导“公筷公勺”
要倡导实行分餐制,杜绝唾液、飞沫“口口相传”,从源头上阻断病毒、细菌的传播;使用公筷公勺时不挑不拣、各取所食,避免相互夹菜。
资料 : 崇明市场监管
编辑:焦倩倩
责编:李琳、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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