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数据流通交易、产业发展有立法保障了!1月22日,《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月28日起施行。同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条例》共45条,分设8章,涵盖了总则、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南沙深化数据开发合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蒋晋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广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但在聚焦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数据要素优化配置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角色定位
《条例》的主要制度和亮点有哪些?蒋晋表示,为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条例》提出,规范公共数据管理,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和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整体规划和协同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明确公共数据统一通过大数据平台归集、共享、开放;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处理者提供安全可信的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开发利用环境等等。
其中,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过去一年数据领域最为重要的实践方向之一。2024年8月,广州正式全面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条例》在制度设计时对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进行了规定。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服务渠道,突显其公益属性和定位,发挥“守门员”的作用。而其他市场主体则发挥各自在技术、分析和场景上的优势,实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并通过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是广州市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条例》引导下,广州公共数据运营将呈现公平、中立、透明的生态特征。接下来,集团将完善面向运营机构和数据商的操作层制度,实现制度从政府侧至产业侧的协同一致。同时,建立数据使用申请及数据产品出域双审机制,简化公共数据产品在数据交易所上架流程,助力公共数据产品在社会侧流通。
数据开发利用既需要发展的“引擎”,也需要安全的保障。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公共数据产品合规安全方面,《广州市数据条例》提出要遵守合规审查、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等相关规定,符合约定的用途、范围、方式、期限等,并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通过公共数据开放或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法定渠道,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将公共数据提供给市场主体。
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广州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泛,需要进一步挖掘数据潜能,才能够催生数据配置改革红利,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2021年开始,广州市在天河、海珠、黄埔、越秀、番禺和白云等6个区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成为全国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城市之一,试点企业数量超1.1万家。《条例》对试点工作成果予以固化,明确要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此外,在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方面,《条例》不仅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鼓励自然人、法人等组织依法开放、开发利用自有数据资源,加大优质数据资源供给,实现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同发展。
“我们将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元主体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表示,在促进交易方面,通过规范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场交易,从而带动社会数据流通交易,繁荣全社会数据产业生态。同时,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化路径,推动数据资源入表和数据要素统计核算,进一步让数据资产“看得见”,使数据财富增值。
梁文谦介绍,在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方面,广州市多个部门将研究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从专项资金、投融资、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另一方面,落实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统筹建设城市数据空间,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安全可信的行业和企业数据空间,畅通数据要素供需对接路径,打通行业上下游数据链条,构建多方互信的数据流通和利用环境,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南沙深化粤港澳数据开发合作
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支点,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政策支持,是推动区域数据流动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理想试验田。《条例》也设置专章鼓励南沙发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先行创新探索。
《条例》明确,南沙应当以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培育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形成数据产业集群,建设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数据应用和数据产业生态。
在促进数据跨境应用方面,《条例》提出,推动南沙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等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建立数据跨境互认机制,深化数据跨境应用场景。同时强调强化跨境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建立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以及面向企业的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指导机制。
“《条例》出台后,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的建设。”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林泽表示,接下来,南沙将提升数据出境流动便利化与规范性水平,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用网络,以科研、医疗等数据领域为切入口,开通一条数据跨境的“快车道”。同时争取与港澳地区合作打造“前店后厂”的特色数据服务模式;支持全球数源中心的工具化复制推广;加强与港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等。
声音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或将进入制度构建阶段
《广州市数据条例》和其他地方数据立法相比有何特色?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已有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数据法规和制度,这些法规和制度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的数据治理经验,强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等议题,是数据市场1.0时代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经验的积累。
马颜昕认为,随着“数据二十条”出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进入到数据市场2.0阶段,或将是地方数据立法第二阶段高潮,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从方向探索深化进入制度构建阶段的体现。相比其他地方的数据法规,《广州市数据条例》在一些条文规定上有着突出亮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业数据空间等具体条文凸显条例的务实性,这些制度有些是广州过去几年数据要素改革建设创新实践的总结,有些则是面向未来的数据要素探索框架构建。
马颜昕还表示,《条例》从要素支持和场景引领两方面规定了政府部门的支撑引领作用,规定了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培育和引领数据应用场景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培育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以及资产评估、数据托管、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这是数据领域中的一大新特点,凸显了不断扩大应用场景对于数据经济乃至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李竹 实习生 秦涵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