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网友咨询:

  老人在民法典施行前去世,侄子能否代位继承?

  邹双宝律师解答:

  民法典扩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在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从时间效力上来说,如果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之后死亡,自然地就适用民法典。如果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邹双宝律师补充: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是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因此此时不能适用法律的推定,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这部分遗嘱应不发生效力,所涉遗产应归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只要存在子女的直系血亲,不论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是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或是再下一代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均可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邹双宝

山西华尧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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