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涉及达州法院的亮点工作6处


让我们一起看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达州元素!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某煤矿因政策原因关闭获1700余万元补助款,法定代表人彭某某伪造劳动合同、虚构欠薪事实,试图通过诉讼套取本应优先用于支付工资和安置职工的补助款,被判处虚假诉讼罪”。

该案系达川区法院审理的案件,入选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达州“红扣子”护未品牌


全心呵护未成年人——“达州‘红扣子’等护未品牌竞相绽放”。

达川区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第一粒扣子”重要论述为指引,从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沃土中汲取精神养分所创立的普法宣传品牌。通过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设线上普法栏目、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定制式、互动性普法宣传。普法作品多次被《长安》《四川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主创团队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宣传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


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认定覃某某有权分配其扶养的孤寡叔父死亡赔偿金”,系宣汉县法院审理的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案件。

案情简介:秦某秀、秦某珍、覃某才、覃某富系四姐弟,覃某才之子覃某发与街道办、村委会签订供养协议,自愿监护照料五保户覃某富。后覃某富因交通事故死亡,秦某秀、秦某珍诉至法院要求三姐弟平分死亡赔偿金。法院认定覃某发对覃某富虽不具有法定赡养或扶养义务,却自愿承担供养监护责任,应被认定为适格权利人参与分配。

达州法院“金色天平”党建品牌


全力加强队伍建设——“涌现达州法院‘金色天平’等一批川法特色党建品牌”。

达州中院搭建的集党员学习、党建活动管理、党员身份管理、党费缴纳等工作于一体的党建APP,获评“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创新优秀案例”。作为全国8家法院之一、全省唯一代表,参加全国法院党建创新案例推介。

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题联络活动


2024年4月24日至26日,达州中院承办省法院护航营商环境代表委员专项联络活动,15位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来达调研,司法护航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树江院长在中院有关专报上作出批示肯定。

“十佳庭审”


专项联络活动中代表们旁听了达川法院审理的一起偷越国(边)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该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第九届“十佳庭审”。“十佳庭审”是四川法院系统最有含金量的办案质量评比活动,是全国法院有较大影响力的“四川名片”,达州法院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来源: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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