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1日讯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临沂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或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1.2024年12月31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某在滨河万达广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2025年1月1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曹某等4人在三和大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曹某等4人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2025年1月9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彭某在沂蒙路北关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彭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4.2025年1月3日,沂河新区公安分局在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某小区发现,徐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的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其经营的超市两侧集装箱内,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沂河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5.2025年1月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在高新区罗西街道某村抓获涉嫌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孙某某,查获烟花爆竹980余箱。目前,孙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2025年1月13日,兰陵县公安局抓获驾驶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某,查获烟花爆竹324箱。目前,兰陵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雪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