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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道在行驶过程中是常见操作,
但是“任性”的随意变道,
轻则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近日,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龙沙公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
称G348国道一辆车牌号为
渝D3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强行变道加塞,
险些将后车挤到路边排水沟里,
十分危险,
希望交巡警查处。
通过群众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看到:当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较多,道路也比较窄。视频车辆正跟随前车有序向前行驶,突然左侧车道上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不顾行车安全,在没有足够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强行向右变道加塞至视频车辆前方。由于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身较长,导致视频车辆只能向右侧避让,险些被挤到路边排水沟里。
了解情况后,
龙沙公巡大队民警立即对
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姓石,石某承认了当时的交通违法事实。据石某陈述,当天他驾车沿着G348国道行驶,当行驶至高峰1号桥路段时,觉得前方车辆行驶速度较慢便打算超车。在超车过程中,石某发现前方道路即将进入弯道,于是立即向右侧变更车道加塞至视频车辆前方,从而影响了视频车的正常行驶。
交巡警对石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石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一名重型货车驾驶人应将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后开车一定注意安全、文明行车。
石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
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
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之规定,
交巡警将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许多驾驶人没有养成规范变更车道的习惯,甚至认为那些必要的规范操作是“新手”的驾驶标志,而自己是“老司机”了,在车流中可以自如穿行无须在意“细节”。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随意变道往往让后方司机猝不及防,以至于发生剐蹭、追尾事故。尤其是货车,由于体型庞大,驾驶过程中存在视线盲区,因此货车在变更车道时,应当慎之又慎,保持高度警惕。
来源:平湖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