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还是没有等到过年再赴死。害人者终害己,对极端凶顽就是该快准狠,坚决别让他在世上多赖一天。原谅这种罪犯是上帝的事,法律正义之剑挥出的目的,就是尽快送他去面见上帝!1月20日,举国震惊的珠海撞人案终于落幕,凶手樊维秋被执行死刑。真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古人云,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对这种罪大恶极的狂徒,其罪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给和谐安定、文明繁荣、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带来风险,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与集体情感。尽快将其押上断头台,既是对被害者的告慰,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诠释。
如今这一惨案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这起事件令人痛心疾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从法律层面来看,樊维秋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这一死刑决定,整个司法过程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这一判决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伤害无辜、破坏社会安全的借口。此案的判罚,彰显的是法治文明,慰藉世道人心。以法律之名,维护公平正义;以惩戒利剑,斩断犯罪行径,形成有力震慑,让那些跃跃欲试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水的人望而生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人间。
从社会层面而言,这起悲剧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35 个鲜活的生命消逝,43 人受伤,他们的家庭从此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内心的失落、一时的“想不开”、情绪的“爆炸”,往往在不经意间滋生邪恶与歹意。执法是为了惩戒犯罪,让人心有余悸,从而自我约束。
但是,法律也有照耀不到的地方,唯有全社会的道德与良风得到充分地滋养,才能填充空白与盲区。所以,此案这提醒我们,人人参与的全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社会监控,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从个人层面上说,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以及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满,就选择以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私愤,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这也反映出其心理的脆弱和扭曲。这警示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时,要学会正确地调整心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而不是走向极端。社会也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关注人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及时走出阴影,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法治中国,归根结底是为了人民、造福群众,让违法犯罪不再发生,让亿万人浸润文明、法治、道德、信仰的良好氛围。樊维秋被执行死刑是法律的公正裁决,但这起事件带来的伤痛和教训却永远值得我们铭记。我们应从这起悲剧中深刻反思,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筑全社会关心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识,全社会关注心理健康,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