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生活
日耳曼人定居中欧以后,保持着氏族组织。公元前1世纪中叶日耳曼人的生产力相当低下,连与罗马人接触较多的苏维汇人也是以畜牧和打猎为生,农业不重要,仍采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大概一块地收获几次以后就得丢掉,换种新的土地。那时,日耳曼人还没有定居,没有奴隶,由氏族首领主持公务,战争时期则选出握有生杀大权的军事首长,显然还是十分完整的氏族社会。土地是由公社共有的,公社土地的多少,以耕者口数为准;公社之内,再按贵贱分给各人。可见耕地仍然公社共有,但已经不是平均分配了。按贵贱分给各人,研究者认为指的是分给“大家庭公社”它包括几代人,耕种一定的土地,使用四周荒地,是母权制共产制家庭到现代小家庭之间的过渡形式。耕畜和住宅已经归各家私有,不再是公共财产;尤其是耕畜,是他们钟爱的财产,犯了轻罪可用它抵偿。很久以后的农村公社(马尔克),就是从这种大家庭公社发展起来的。
150年后,日耳曼人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他们停止流动,出现定居和村落,知道用木头盖房子,屋里涂以油亮的粘土,挖有藏东西的地窖。农业比凯撒时代进步,但只种谷物,还没有菜园和果园。畜牧业仍占重要地位,他们常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以兽皮为衣,但妇女已能穿上带有紫边的亚麻布衣裳。有轻便的铁制武器。在靠近帝国的地方,使用罗马货币进行交换。
公元1世纪,大多数日耳曼部落形成军事民主制,并出现了按地域关系组成的大家族公社,称“马尔克”。公社成员有简陋的房子和独家院子,几家毗邻形成小村庄。大家从公社那里分得土地进行农耕,产品归自己所有。按照凯撒的记载,日耳曼人从事畜牧,大部分食物为奶、酪、肉等,均取自他们所放牧的牛羊,日耳曼人也从事某些耕作,主要作物是谷物、块根植物、蔬菜等。不过,日耳曼人所畜牛马,若以罗马人的标准来衡量,则均非良种。
早期日耳曼族地区商业发展程度如何,我们知之甚少。当时肯定有奴隶贸易,并有许多奴隶被卖到罗马人那里。为数不多的使用陶钧制陶的陶工,和铁匠、矿工一样在出售其产品。最重要的货物是牲畜。不过,普通日耳曼族村落中人们使用的器具,多数都是自造的。在凯撒时代,不少外国商人在日耳曼人地区兜售意大利人和塞尔特人的制品,十分活跃。商人们向富有的武士们供应诸如葡萄酒及青铜器皿之类的商品。然而自从奥古斯都当政后,日耳曼人自罗马帝国的进口商品,数量大有增长。当时日耳曼族领袖们得以购买各式各样的货物,像玻璃容器、红色餐具、罗马制武器、胸针、小雕像、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物件,而这些都是在此之前所无法买到的。这些罗马制品为买主们提高不少身价,但究竟日耳曼人是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来换取这些货品的,这个问题还不十分清楚。
最重要的粮食是大麦。日耳曼人常常不耕种他们的田地来让它们恢复它们的生产力。日耳曼地区经常发生饥荒。约1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接触到犁,但其普及率很低。
铁器时代在德国境内亦即日耳曼诸民族活动、聚居的主要地区之内开始的时间,大约要比凯撒时代早4个世纪左右。但即使是在凯撒时代,金属材料对于日耳曼人的家用器皿来说,显然也是一种奢侈品,那些绝大多数器皿为木制、草制、或陶制的。他们使用的较大的金属器件,大多数还是青铜制品,尽管武器尚非铜制。陶器大部分仍为手工制作,以陶钧制作的盆罐之类的容器是颇为罕见的。
从塔西陀到民族大迁徙前,日耳曼人的进步尤快,惜无文字记载。考古发掘表明,与罗马的贸易一度繁荣。他们用家畜、奴隶和琥珀换取罗马的武器、纺织品和金银制品。与此同时,农牧业、金属加工、纺织和造船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人口急剧增加。
(6)经济生活
①经济
日耳曼人大多数是定居的农民,很少游猎。经济自给自足,手工业有铁工、陶瓦工、木工。印欧语言的时候轮就已经被发明了,在日耳曼语言中轮有两个词。日耳曼人没有货币。他们之间的贸易以货物交换为主。最重要的货物(如同罗马人)是牲畜。今天英语中的fee(收费)与德语中的Vieh(牲畜)是同一个词根。
最主要的牲畜有牛、绵羊、猪、山羊和马。养蜂业和织布业也有。日耳曼人还知道如何制造奶酪,对奶酪他们有一个自己的词。
约1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接触到梨,但其普及率很低。最重要的粮食是大麦。日耳曼人懂得利用休耕来让田地恢复它们的生产力。此外他们还知道使用肥料。粮食主要作成粥,一直到中世纪为止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面包。
因为纬度较高,光热不足,平原为冰碛平原,土壤比较贫瘠,日耳曼地区的生产力比南方的罗马低得多。塔西佗写道:“他们有很多牲畜,但大多数都不怎么样。就算牛也不像牛那么高大,即使它们的角也很小。”日耳曼地区经常发生饥荒,许多人营养不良。他们的平均寿命比较低。历史学家估计这是他们迁徙的主要原因。
②生活
凯撒时代,日耳曼人穿着很少,常常只是一片兽皮,男男女女在河中同浴。饮食上绝大部分是乳制品和肉类,他们对农业并没投入太多精力,每年土地重新分配。日耳曼人的居民点相当小。通过对他们的墓地的考察考古学家可以推测出他们的居民点一般约有200个居民。这些居民点没有系统的计划:假如有一个日耳曼人在一个地方定居后就会有其他人搬过来。直到今天在德国和其它日耳曼文化区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由多个小村聚集在一起而组成的村落。
通过考古发掘考古学家知道,日耳曼人的房子是木房子,由于木头都早已腐烂了,只有通过它们在地基上留下的支柱的洞来考察它们的建筑方式。最常见的日耳曼住房是长方形的。人畜同住一个房中,只有一堵墙隔离他们。住房内没有其它墙。在它的当中有一个燃火点。屋上的一个洞用来排烟。日耳曼人的房屋没有窗。
通过对遗留下来的骨骼和在沼泽地里保存下来的尸体的研究证明日耳曼人的确比罗马人高,此外他们的确有相当大的体力,大多数日耳曼人的确有金发。一般来说日耳曼人比罗马人高出一头。
日耳曼人的健康状况往往很坏:营养不良和关节炎非常普及。他们的平均寿命只有35年。
古代作家共同报道说日耳曼人酗酒非常厉害。最主要的酒类是蜂蜜酒和啤酒。日耳曼人在重要的节日往往庆宴。他们相信他们的神也喜欢酒。塔西佗报道说:“这是一种由大麦或小麦酿造的饮料,它们与葡萄酒有一定的类似性……”关于他们的酗酒他写道:“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酒,那么用酒来战胜他们比用武器来战胜他们更容易。”
(7)政权形式
①氏族制
日耳曼人定居中欧以后,保持着氏族组织。随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演进,群体人口的不断扩增,更为复杂的事务决定了建立一种核心权力的需要。部落酋长、军事首领和扈从队长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他们开始脱离生产,占有优良土地,获取更多的财富。于是,高踞于部落成员之上的特权人物、贫富分配等不平等现象便逐渐产生。这预示着日耳曼氏族制度正走向解体;而罗马帝国对日耳曼部落的征战则大大加速了这个过程。
②宗族制
按照凯撒所描述的,日耳曼诸民族中未曾有过专制统治的迹象。各宗族集团的领袖们,只是在出现族人之间的纠纷时负责进行调解,而且这种排难解纷的功能,也只限于在其同一宗族之内行使,不能越出范围。当时似乎并不存在仲裁团体之类的组织。事实上,在和平时期,他们并没有一个集中的权威部门,可以发号施令行使职权来管理所有宗族的事务。在战争时期,据凯撒著作中的记载,日耳曼各民族要选出若干名联合指挥官,他们是集体领导者,而其掌权也仅限于战时。
到塔西图斯时代,日耳曼族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军事首领制。这一职位,只有那些公认的所谓「皇族」成员才有资格充任。这些“皇族”曾存在于诸如一世纪的切鲁西人和巴塔维人(Batavian)之中。也曾出现于6世纪的赫鲁利人(Heruli)之中。这些皇族中的任一成员都具备当选为军事首领的资格,但此职不能世袭。这种自皇族中遴选出来的领袖人物负责掌管宗教事务与军事指挥,任职终身。但他可被耆宿会议予以废黜,而他对武士大会提出的建议也会遭到否决。这种领袖人物所能发挥的作用,其大小一般说来要凭其个人才具来决定。
塔西图斯时代日耳曼各民族中也产生了一种原始形式的司法机构。由武士大会选举若干领导人物充任法官,法官们负责巡回各村庄,审理私人诉讼案件。每名法官都带有100名随员,以贯彻实施其判决。如果法官们裁定某人有罪,这个人就必须拿出一定数量的马匹或牛只以抵偿其罪责,牲畜的数量要视其罪责的轻重而定。但有许多案件,如杀人、伤害、盗窃等,则要延期审理,由当事者所属的宗族中的权威人士予以裁决,而那些宗族间所引起的血仇,也许会代代相传,无法解决。即使在日耳曼人皈依基督教很久之后,他们的统治者也发现,要彻底平息宗族间的血仇,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③君主制
据后世所知,只有一名日耳曼国王曾建立起其个人对人民的专制统治。这个人名叫马罗博杜斯(Maroboduus)。大约在西元前后,他曾率领马科曼尼人离开他们在美因河流域的家园,迁往波希米亚定居下来。他以波希米亚为基地,征服了散处于易北河与维斯杜拉河之间的许多日耳曼族,包括塞姆农人、伦巴底人和卢基人(Lugii)。但在西元17年时,切鲁西人与一些马科曼尼人里应外合,对马罗博杜斯发动进攻,推翻其统治,并把他驱逐到罗马帝国境内。据记载,所有其他各族的首领,在这个时期,凡是企图建立君主统治的,没有一个不是以失败告终的。
君主制在日耳曼世界的正式建立始于他们成为罗马帝国的盟邦并在帝国之内安居之后。东哥德领袖在意大利建立了王国,西哥德领袖在高卢和西班牙建立了王国,汪达尔领袖在非洲建立王国,诸如此类的民族首领们,便成为最早的日耳曼族的国王们了。在这段时期里,其他一些著名的日耳曼国王们如阿塔纳里克(Athanaric)和阿拉里克(Alaric),他们或因居住在罗马帝国边境之外,或因该民族未与罗马缔结盟约答应负责守卫帝国边陲,其人民也未能以盟友身份定居于罗马帝国各个行省之中,他们的个人权威,似乎并不亚于塔西图斯所说的那些领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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