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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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院在执行胡榕容与被执行人尧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乐山市中心城区李治兵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张希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 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若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自愿当日一次性支付最高15000、5742.1元不等的悬赏金给举报人。(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金额最高15000元

悬赏期限三年: 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8年1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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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额最高5742.1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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