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文化区

当为中华文明起源类型的一大板块

屈小强 李殿元

摘 要:古蜀之“蜀”早在汉代文献里就有明确记载。从营盘山文化开始,古蜀文化便有了一个鲜明的发展脉络。惜乎以往的一些学者忽略了其“自我”的一面,在划分史前文化区时,或漏划,或将其视为不可感知的“他者”形象,或将之与巴文化同列入一个类型。其实巴、蜀两族各有自己的成长背景与发展路径。在他们的文化秉性中,异质性要多于同质性。就蜀文化而言,是一个富有创造性、创新性的原生性质的文明。所以将古蜀文化区单列为中国史前文化的一大区系,很有必要。

关键词:蜀;营盘山;文化区系;异质性;自成一系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三四十年间,以宝墩文化—三星堆文化为代表的古蜀文明(属长江上游文明)的考古学面貌逐渐清晰起来。这是一个在自成单元的特殊地理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新石器文明和青铜文明,又是一个极富创造性与创新力、特点鲜明、有别于长江中下游文明和黄河文明的古城—古国—方国文明,也是一个能接纳四方、熔铸万象的复合性文明。按照考古学的基本原理和历史逻辑,理应将古蜀文化区单列为中华文明起源类型的一大板块。

古文献中的“蜀”

说到“蜀”,无论就族名还是地名、国名而言,几乎所有的工具书对该字的释义都指向四川,所以,人们一见到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中的“蜀”字,多会联想到在四川地域的古蜀国。

甲骨文自1899年被发现以来,已出土15万余片,其中出现有许多“蜀”字,写法各有不同,孙海波先生在《甲骨文编》中列出20种;高明先生在《古文字类编》列出4种;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列出9种。有关“蜀”的甲骨卜辞,姚孝燧先生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里也列出了67条,其中还包括仅有一两个字无法确定其内容的卜辞。

应该说,甲骨文中的“蜀”,绝大多数都是地名,但多在今四川之外,如《逸周书·世俘解》中的河南新郑西南之“蜀”,《左传》“宣公十八年”“成公二年”中的山东泰山附近之“蜀”,周穆王班簋铭文“秉繁、蜀、巢”所指的安徽巢湖之“蜀”;山西、陕西也还有叫“蜀”的地方。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

《逸周书·世俘解》记载武王伐纣,牧野之战得胜后四个月时间里发生的事情,讲周人攻取殷商都城后,继续剿灭不肯顺服的诸侯国:“……庚子,陈本命伐磨,百韦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蒙文通先生就此指出:“蜀在梁州,梁州以外还别有个蜀。《逸周书·世俘》说:‘庚子,……新荒命伐蜀,乙巳,新荒蜀历至,告禽’。从庚子到乙巳,不过五天,往伐蜀的将帅就回来了。这显然不是梁州的蜀,而是距离牧野不远的蜀;也就不是从武王伐纣的蜀,而是与纣同党的蜀。这必然别是一个蜀。决无刚刚败殷于牧野的几天之后,就来伐自己伙伴的道理。”[1]

古史文献明确以“蜀”指代今四川地域者,最早见于西汉贾谊(前200—前168)的《过秦论》:“南取汉中,西举巴蜀”。稍后司马迁(约前145或前135—?)《史记·楚世家》有:肃王四年(公元前377年),“蜀伐楚,取兹方。”又见《史记·秦本纪》:惠公十三年(公元前325年),“伐蜀,取南郑”。(按,《华阳国志·蜀志》则载:“周显王之世,蜀王有褒汉之地。”褒、汉即褒中、汉中。汉中即南郑)惠文君后元九年(公元前316年),“司马错伐蜀,灭之”。再如刘向(前77—前6)编《战国策·秦策一》:“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今夫蜀,西辟之国,而戎狄之长也”。

蒙文通认为,古蜀人是由岷山河谷发展到成都平原的。“江源、临邛正是岷山河谷,蜀的文化可能是从这里开始的”;“成都平原反是第二步的发展”。蒙文通还指出,巴蜀的文化自古就很发达,其并非始于文翁兴学;在文翁之前,天文历算、黄老、词赋就已成为巴蜀古文化的特点。[2]蒙文通的这些观点,为后来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所逐步证实。

从营盘山开始的古蜀文明

2003年,考古工作者在四川西北部茂县发掘了营盘山遗址,其年代约在公元前3300年到公元前2600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现了大型的中心聚落,密集的房屋基址及多座人殉坑,所出文物包括四川地区发现的最早的陶质雕塑艺术品,国内发现的时代最早的人工使用朱砂的遗物,长江上游地区发现的时代最早及规模最大的陶窑址等,彩陶出土数量亦为四川之最。营盘山遗址地处岷江上游东南岸三级台地,是古羌人从大西北南下成都平原的中转站,也是古蜀人心心念念的一处故乡。它也因此成为弄清古蜀族形成、迁徙、交融,以及黄河上游与长江上游新石器文化联系的钥匙。

约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600年的什邡桂圆桥文化是成都平原最早的新石器考古学文化遗存;约在公元前2600年至公元前1700年的宝墩文化则处于古蜀文明的古城—古国—方国的早期时候,也是古蜀文明的初起阶段。(营盘山文化与桂圆桥文化可视为古蜀文明的先声。)宝墩文化遗存即为成都平原史前古城址群。1995—1996年发掘的新津宝墩古城遗址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城址面积60万平方米左右(外城面积276万平方米),为双城墙结构,是继浙江良渚、山西陶寺、陕西石峁、湖北石家河之后发现的国内第五大新石器时代遗址,也是我国西南地区龙山时代最大的城址。它与都江堰市芒城遗址、崇州市双河遗址和紫竹遗址、郫都区古城遗址、温江区鱼凫村遗址、大邑县盐店古城遗址及高山古城遗址等7座史前遗址共同形成成都平原新石器时代城址群。其考古文化时代相当于三星堆遗址的第一期(约距今4500年至3600年),所筑城的面积10万—60万平方米不等。这些城址大多选择在河流台地上,沿河流方向平行修筑。各个城址都有高耸的土筑城墙,有的还有宽大的壕沟。城址具有明显的防御功能,也可能与治水有关。

2014年在成都市温江区红桥村附近的宝墩三期遗址发现的水利设施,护岸堤由泥土夯筑,临水护坡用卵石堆砌;护岸堤上有8道人工开挖的沟槽,内有密集的柱洞,为安插木桩所留,起加固作用。宝墩遗址的水利设施,在时间上与传说中大禹治水的年代相当,而比李冰的都江堰工程要早约1700年。后者应该吸取了前者的经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治水经验,古蜀人才得以先后在广汉三星堆,在成都金沙、十二桥立住脚跟,发展壮大。“水利是生命之源,是兴国之本;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古今皆然。



苏秉琦的“六大文化区系”示意图(局部,选自苏秉琦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

从营盘山文化开始,古蜀文明便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演进面貌,表现为:上承黄河上游马家窑文化(公元前3700年至前2050年)而来的营盘山—桂圆桥文化(公元前3300年至前2600年)→以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为支撑的宝墩文化(公元前2600年至前1700年)→以三星堆遗址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公元前2500年至前900年)→以金沙遗址和十二桥遗址为代表的十二桥文化(公元前1700年至前500年)→以成都商业街船棺葬、独木棺葬及“成都矛”为典型器物的战国青铜文化(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316年)。公元前316年司马错伐蜀,成都平原及川西北高原的古蜀文明迅速融入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大格局,在此后一个较长时期(直至两汉之交)仍在大中国的西南一方熠熠闪光。

几个史前文化区系

不用说,古蜀文明自有其鲜明的发展脉络。尽管它的包容性(属中华文明五大特征之一)极强,熔铸八方文明为己所用,但是,其独立生成、独立发展与创造性、创新性的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其对中华文明乃至人类文明进步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是史有铭记的,如三星堆大型青铜立人像、青铜神树、青铜神坛,金沙太阳神鸟金箔饰等。然而,过去一段时期,学界对此的关注度与之并不匹配,甚至避而不谈;或将之视为不可感知的“他者”(即未被明确记录或未被充分认识的存在)形象,而忽视了其“自我”的一面。

(一)苏秉琦的“六大区系”

1981年,苏秉琦与殷玮璋在《文物》1981年第5期联合发表《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一文,率先提出中国考古学的区系类型学说。苏、殷二先生把考古学文化分成三个层面来理解,即区(块块)、系(条条)、类型(分支)。他们把中国大地上的史前文化划分为六大区系:

1.陕豫晋邻境地区;2.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3.湖北和邻近地区;4.长江下游地区;5.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6.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在这里,苏、殷二先生并未将四川地区纳入其六大区系。当然,这似乎也可以理解:因为在苏、殷撰文之前的四五十年间,蜀地只在20世纪20年代于成都西门白马寺见有青铜器(被人误为“夏器”)出土;1934年对广汉遗址进行了一次正式发掘,虽然引起过川内学界的一阵欢呼,并带来卫聚贤等于1942年“巴蜀文化”命题的提出,但毕竟未造成举国轰动的效应。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半叶以后,三星堆两个“祭祀坑”(1986年)一醒惊天下,苏秉琦也颔首称赞,说:“现在已经抓住了蜀中考古的生长点。”[3]“蜀文化的生长点,就在这里。”他还把三星堆定性为“古文化—古城—古国”遗址。(1987年)[4]遗憾的是,苏先生在临终前完成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1997年)一书里,虽然把四川盆地列入到六大考古学文化区系里,但却是将其与环洞庭湖“捆绑”在一起。具体而言,即是:1.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2.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3.以关中(陕西)、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4.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5.以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6.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一线为中轴的南方。[5]

苏先生说:“六大区并不是简单的地理划分,主要着眼于其间各有自己的文化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这又集中体现于每一大区系中不大的历史发展中心区域。”[6]对此,我们认为,就西南部而言,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不仅相距辽远,而且文化属性亦差别甚大:前者为楚文化,后者为巴蜀文化。当然,巴人与楚人关系要紧密些:不仅地域相邻,而且文化相近——《下里》《巴人》就是在郢中(战国时楚国都)唱响的。这两支歌是巴人的歌。将巴人地区与环洞庭湖划归为一个中心倒是无话可说,但将蜀人地域也硬塞进来,便显得有些唐突了。

苏先生在《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一书里提出了著名的“满天星斗”说。他认为,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已经分布着许多不同的文化遗址(至20世纪70年代,仅新石器时代遗址便数以万计)。这些散布在中华大地上的各具特色的史前文化犹如满天星斗,不断融合交流,相互影响,共同发展,最终形成中华文明的灿烂星河。

(二)严文明的“六个民族文化区”

与苏先生史前文明“满天星斗”说相映成趣的是严文明先生的“重瓣花朵”论。他在《文物》1987年第3期发表题为《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署名文章,从考古学的角度将新石器时代的中国划分为六个民族文化区,即中原文化区、燕辽文化区、甘青文化区、山东文化区、江浙文化区、长江中游文化区。后“五个文化区都紧邻和围绕着中原文化区,很像一个巨大的花朵,五个文化区是花瓣,而中原文化区是花心。各个文化区都有自己的特色,同时又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中原文化区更起着联系各文化区的核心作用。”“假如我们把中原地区的各文化类型看成是第一层次,它周围的五个文化区是第二个层次,那么最外层也有许多别的文化区,可以算作第三个层次。……它们同第二个层次的关系较同第一个层次更为直接也更为密切,好像是第二重的花瓣。而整个中国的新石器文化就像一个巨大的重瓣花朵。”

严文明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参加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艾尔莱召开的“中国古代史与社会科学一般法则国际讨论会”时提交的论文,时间在1986年6月。彼时离三星堆一号祭祀坑的发现还有一个月。所以,严先生这时的“重瓣花朵”图(即“中国新石器文化分区图”)里并未单列巴蜀文化区,即便在“五个文化区”(属第二层次,即第一重花瓣)外的第三个层次(属第二重花瓣)里,也未见有四川的新石器文化。[7]

34年后,严文明又在《国学研究》第四十四卷发表《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重提“重瓣花朵”说。他认为:“花心是中原文化区,内圈的东、东北、东南、南、西南、西北和北部都自成一个文化区”。他接着历数中原文化区、海岱文化区、燕辽文化区、江浙文化区、湘鄂文化区于新石器时期(包括龙山时代)走向文明的具体情况,但依旧不提西南方向文化区文明的生成与发展。不过,他在“龙山时代(约公元前2900年至前2000年)”题下还是列出了一段文字来谈西南区的情况:

在长江上游的成都平原,这时也突然出现了一系列环壕土城,包括新津宝墩古城、郫县鱼凫城、双河古城、都江堰芒城、高山古城和三星堆一期古城等将近十座。从出土陶器来看应该是受到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的影响。那里河流纵横,水网密布,有利于种植水稻。其中宝墩古城最大,外城近圆形,约300万平方米,城内大部分是水稻田,中间的许多小土包当是农家房舍所在。内城为长方形,约60万平方米。城内有宫殿式建筑,可见宝墩古城即是成都平原最初的都城。后来中心移到了广汉三星堆,并发展出了高度的青铜文明。[8]

严文明先生其实是看到了宝墩文化与三星堆文明的实际面貌的,只是不知为什么并未于其“重瓣花朵”说里给予明白的地位,实在令人困惑。

(三)刘庆柱的“七大区域”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粗略分析,不外以下三点原因:一是在1986年三星堆两祭祀坑大发掘前,古蜀(或巴蜀)文化区的考古资料尚未达到“惊天下”的层次;二是尔后虽然有了大发掘,一些学者仍囿于旧识,并未予以特别关注;三是在如何划分文化区系的问题上,侧重于考古文化属性,而忽略了地理特点与民族文化的特征。(按严文明先生虽以“民族文化区”冠名,实则未涉及民族文化的具体特征,只在字面上出现有“夷人”“东夷诸族”等词汇。)

近些年,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些问题,如刘庆柱先生在《中华文明认定标准与发展道路》一文里,便将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考古学文化从空间上分为七大区域,即中部的中原文化区、东部的海岱文化区、西部的甘青文化区、南部的江汉文化区、东南部的江浙文化区、西南部的成渝文化区、北部的北方文化区。[9]

刘庆柱的“七大区域”的划分显然注意到文化区系的地理特点。但是他将成渝地区的两种文化——巴文化与蜀文化拉扯在一起,却未注意到它们在民族学属性上的分野。

巴蜀两文化的异质性

其实,从总体上看,先秦时期的巴国与蜀国并不是两个友好国家,巴文化与蜀文化的异质性要多于同质性;至少在秦统一巴蜀前,四川地区不存在浑然一体的巴蜀文化。

巴人的主体民族最先活动于长江中游,于清江地区的今湖北恩施立国建都,后来发展到今四川地区的中东部。他们在夏商时期称为巴方,纳贡服役,始终是中原王朝的附庸。在商朝末期,巴人参与了周武王伐纣战争,前歌后舞,表现勇猛,被封为巴子国。《华阳国志·巴志》说“封其宗姬于巴,爵之以子”,从此巴人就因这个宗亲关系与周王室绑缚在一起。

蜀人的祖先在主体上是古羌人的一支。他们较早从华夏文化中分化出来,与汇聚蜀地的其他民族一道共同创造了与中原文明大相异趣的古蜀文明。

《华阳国志·蜀志》也讲过黄帝族“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但那是汉晋人的伪托。蜀人的先祖就是从大西北通过岷山河谷来到成都平原的。他们历经蚕丛、柏灌、鱼凫、杜宇、开明五个时期(可能为部族—古国—方国时期),诸王嬗替,脉络清晰。他们的蜀国始终不是中原王朝的附属诸侯国,不向当时的中原王朝纳贡,这一点与巴国有显著的区别。历代诸蜀都保持独立的身份。所以在古籍中,有“巴方”一辞,却没有“蜀方”一说。

就新石器考古文化而论,龙山时代成都平原的宝墩文化与重庆地区的中坝文化(分别为两地新石器晚期文化的代表)也有很大区别:前者马家窑文化—营盘山文化的因子多些,后者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因子多些;前者陶器多盘口或敞口圈足尊,后者陶器多盘口罐、圈足或假圈足碗、折腹钵等;前者一般为仰身直肢葬,后者主要是屈肢葬;前者以稻作农业为主,后者以黍粟农业为主;前者拥有庞大的城池群和大型木骨泥墙建筑,甚至拥有大型的礼仪性建筑——庙殿(或用作宗教祭祀),后者文化聚落较小,社会复杂化程度不高;前者即将迈进文明社会的门槛(或说已进入文明社会初期);后者在由新石器文化向青铜文化转变上则慢了一个节拍。



严文明的“六个民族文化区”(即新石器文化分区)示意图(选自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文物》1987年第3期)

《华阳国志·巴志》说:“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是说沿江一带一半是楚人,楚对巴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文化上,还表现在人口互动或交流上。《华阳国志·巴志》又说,巴东“郡与楚接,人多劲勇,少文学,有将帅才”;又云:“巴有将,蜀有相”。这是说,巴人性格刚烈、热情奔放、果敢忠义、重然诺、轻生死,故多出军将;蜀人性格温和、典雅含蓄、头脑机敏、多礼尚文、喜游乐、重饮食,遂屡见佐相。又或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其实是巴人讲的话。巴楚从来是一家。巴与楚的关系好过巴与蜀的关系。巴国有乱便向楚国借兵,如巴蔓子,这是信任使然。巴蔓子战后未践承诺,便以死谢罪,巴、楚两国皆以上卿礼葬之,这是忠义同感。所以巴文化或可纳入楚文化的范畴。巴文化与蜀文化的差异其实也是长江中游古文化与长江上游古文化的差异。不过,由于巴、蜀两国疆域相邻、犬牙交错,势必相互影响,所以两个地域或两个民族的文化在异质性外也还有同质性。这便导致“巴蜀文化”命题的产生。即使如此,巴人与蜀人仍然顽强地保留着大相迥异的文化传统。谚云: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巴文化所处地域以大山大江为主,其秉性便刚强豪爽;蜀文化所处地域多为平原浅丘,沟渠密布,其性情则温婉包容。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公元前316年秦统一巴蜀后,在此地分设了巴、蜀、汉中三郡,由此导入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政治体系。巴、蜀间彼此更多的是联系与交流,不再敌对,同质性日益增加,所以,巴蜀地区在秦汉时期强势崛起的文化才算得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洽互融的巴蜀文化。

只是,当重庆在1997年脱离四川成为直辖市后,那里的许多学人就不再提巴蜀文化而自个提出“巴渝文化”。这便将蜀文化与巴文化原先在民族学属性上的异质再度凸显出来,决绝地与往昔的情分“断舍离”,真令人无语。

自成一系的古蜀文化区系

应该说,蜀文化与巴文化在考古学上、民族学上的差异毕竟客观存在。它们各有自己的地理环境、成长背景及民族秉性,各有自己的文化渊源、发展路径与创造性、创新性。就蜀文化而言,从根本上看,乃属于由川西北高原孕育、在成都平原生成和成长起来的原生性质的文明。以宝墩文化为代表的成都平原的新石器文明以及以三星堆—金沙文明为代表的川西地区令世界震撼的青铜文明给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浩瀚星空平添了一份辉煌。所以三星堆与金沙遗址有足够的自信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就连提出新石器时代“六大区系”(未曾单列古蜀地)的苏秉琦先生也承认:“我确信,成都及其附近几县从距今五千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至距今三千年前存在着自成一系的古蜀文化区系。”[10]苏先生是1984年在成都讲的这话。那时他在博物馆的库房里“看到了真正的‘古蜀文化’”[11],因此颇生感触。

总之,为还原历史的本真、理清古蜀文明面貌与发展脉络,以便更为科学和有力地推进中华文明的国际传播,亦为便利学者研究的畅达、治学的深入,将自成单元(无论从地理环境、发展脉络、文化性格、历史贡献来看,皆自成一系)的古蜀文化区单列为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的一大文化区系、或者说中华文明起源类型的一大板块,是有必要的,也是不成问题的。孔子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诚哉斯言!

注释:

[1]蒙文通:《巴蜀古史论述》,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6页。

[2]参见蒙文通:《巴蜀古史论述》,第78页、80页、98页、103页、106页、111页。

[3][4][5][6][10][11]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84页,第83页,第35页、37页,第38页,第83页,第83页。

[7]参见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文物》1987年第3期。

[8]严文明:《中国文明的起源》,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四十四卷,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21页。

[9]参见刘庆柱:《中华文明认定标准与发展道路》,王巍等:《溯源中华文明》,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3年版,第64页。

来源:《文史杂志》

作者:屈小强 李殿元(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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