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很多车主选择骑电动车来代步,电动车成为非常便利的交通工具,不过电动车数量增多以后,电动车必须实施严格的管理,所以很多地区发布了当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从2月1日起,达州电动车迎来新政策,上路需要满足4个要求,还禁止7种行为,一起来了解一下。
2月1日起,达州电动车迎新政策
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要实施《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2月2日起正式执行该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的内容总共有43条,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都提出明确的要求,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都必须要遵守该办法,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将会受到对应的处罚,而且在办法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也明确了。
电动车上路要满足4个要求
相信很多车主都想急切地了解办法实施以后,对电动车上路有什么样的要求,由于管理办法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我们为大家总结了一下,电动车要想合法的上路,必须要满足这4个基本要求。
车辆要上牌,车主要持行驶证
在管理办法中,明确电动车必须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以后才能够上路行驶,同时规定,新购买的电动车,购车后15日内可以临时通行,15日以后需要上牌照。
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以后,必须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号牌,而且要保持号牌的清晰与完整,驾驶人还需要随车携带行驶证,如果已经取得了电子行驶证,可以不携带纸质行驶证。
另外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违规上路,也有明确的处罚标准,车主将会受到50元的罚款,当然了,对于变造伪造车牌的也会处罚50元。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类型,所以在上路的时候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而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如果没有划非机动车道的区域,可以选择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这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车主将会受到警告或者5~30元的罚款。
电动车不能乱停乱放
在使用完电动车以后,电动车在停放的时候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的要求,禁止乱停乱放,不允许电动车存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也不能利用电梯运载电动车以及蓄电池,同时也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经物业服务人员劝阻,拒不改正的将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且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电动车上路不能存在违规行为
在骑电动车上路的时候,不允许出现交通违规的行为,如果出现了交通违规的行为,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可以罚款50元,所以在使用电动车上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 驾驶人必须要年满16周岁以上;
- 驾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搭载人员要正向骑坐;
- 遵守交通信号灯或者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 在靠边停车或者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而且要打开转向灯;
- 通过过街人行天桥应当下车推行;
- 不能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 不能手持方式拨打或者接听电话;
- 骑行时不能够牵引车辆或者其他小动物;
使用电动车时要禁止这7种行为
满足了上面这4个基本要求,电动车就可以上路行驶,不过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车主不能够对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不然属于改装车,这类车辆也是不允许上路的,管理办法中列举了7种禁止的改装行为,分别是:
- 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改装驱动装置;
- 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 更换、加装电压超过国家标准的蓄电池;
- 在电动自行车上搭棚、安装挂架;
- 在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座位数;
- 改变电动自行车外观结构或者其他技术参数规定的内容;
- 销售具有违法加装、改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
总结
从2025年2月1日起,四川达州电动车迎来了管理新政策,车主在使用电动车出行时,必须要满足4个基本要求,而且还禁止7种违规的行为,同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存在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不要违规,避免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