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到2025年年初,全国各个地方关于电动车、三、四轮车的严查严管,专项整治行动就从没停过,其实监管措施的完善本无可厚非,老百姓们厌恶的是“一刀切”、“一罚了之”这种粗暴的检查和惩罚机制,他们呼吁和提倡的是针对电动车的人性化管理、柔性管理。

进入2025年,好消息来了,国家级文件发布,从国家层面禁止电动车“一刀切”、“一罚了之”、“以罚代管”。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从源头坚决遏制乱检查,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正是有了国家级文件的出台,为了响应政策号召,全国多地从2025年2月起,取消了关于电动车的“5项处罚”,从电动车上牌到出行全覆盖,骑电动车的老百姓可以笑了。

一、以教代罚,未佩戴头盔不再粗暴罚款

自电动车“一盔一戴”政策发布以来,驾驶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基本已经成为了车主们的普遍共识,同时交警路上查电动车,车主是否佩戴头盔是必查项目,全国多地也正在开展针对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以前基本是罚款20-50元了之,即使你当场拿出了头盔并且戴上了,也是要罚款的。



而近期,从安徽桐城持续开展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就体会到了执法的温暖。本次行动中不少市民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采取现场向市民讲解佩和使用科技抓拍手段宣传戴头盔的重要性、以及闯红灯、逆行的危害性。桐城交警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对过往群众及交通违法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与他们交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规,取消了“一罚了之”的手段,普法来达到规劝的目的。



二、轻微违法行为,以教免罚

海南省海口市从2024年开始,就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免罚”规定,全市交管部门在70处整治宣教点位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至今,取得了积极成效。

“教育免罚”措施中包括了: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验教育执法三选一。车主在驾驶电动车上路时,被查到违法但未达到情节严重,车主可以三选一来代替罚款,“教育免罚”能让当事人既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又接受了交通安全教育,能引导他们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三、电动三、四轮车免费登记,免费上牌

我们都知道电动三、四轮车由于其车辆属性,很多地方都将其列为非标车,是禁止上路的,一旦违规上路,交管部门会对其进行扣车处罚。

然而河南邓州交管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在邓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当地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等车辆均可以前往当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备案登记。从2025年9月1日开始,当地交管部门将对未备案登记、违规上路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车主要注意,当地规定只有经过保险公司承保后的车辆才能进行免费备案登记、上黄色备案标识牌。



四、电动车乱停乱放及时改正可免于处罚

对于电动车乱停乱放,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来制止此项违法行为。电动车乱停乱放极易造成充电火灾等严重的消防问题,管理条例中提到:不得在公共门厅、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等区域停放电动车,违者罚款处理。

而福建福州近日出台管理新模式,按照“先提醒、后处罚”的模式,车主在接收到短信后,只要及时改正可免于处罚。若车主在10分钟内无作为,则会采取相应处罚。相当于给了车主改正的机会,避免因为电动车乱停乱放直接被罚。



五、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学法免罚”

对于拥有驾驶证的车主来说,在有交通违法行为时,除了罚款,还有扣分的处罚。而如今,交管12123推出了“学法免罚”的利好政策,给车主带来实打实的福利。

河南郸城交警日前发布了交管12123“学法免罚”的教程,包括了适用学法免罚的10种交通违法行为。当然对于车主来说,有“学法免罚”是好事,但是出行安全是最重要的,平时骑车时要注意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总结:

从上述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5项”人性化管理措施来看,2025年是严格监管和人性化管理并存的,多地正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更多利于电动车车主的政策,为车主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同时我们也希望越来越多的城市能效仿,真正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难题。好了,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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