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从严管理监督强调用监督加压、彰显纪法约束的力度,鼓励担当作为强调用信任加力、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是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惩治、治已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抓预防、治未病,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机关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最大限度教育人、挽救人。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既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经常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保持零容忍的力度,针对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以及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实事求是、毋枉毋纵,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又要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敢抓敢闯。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宽容探索之失,又不搞“纪律松绑”,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规范追责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解决好思想顾虑,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积极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而且要树立鲜明导向,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思想引领、人文关怀、纪法震慑等手段,让监督对象明白组织的良苦用心,引导其主动依靠组织解决自身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坚持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回访前全面了解、回访中谈开谈透、回访后加强管理,强化回访结果运用。对处分影响期满、真诚悔过改错、持续担当作为的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发挥好监督引导推动功能,用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反面案例警醒警示,推动鼓励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初审:吕 游

复审:张 健

终审:于励、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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