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2月24日第12版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域海洋经济特色,倾力打造“靖连安蓝”检察文化品牌,以品牌赋能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犯罪,不断创新海洋生态修复模式,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01
聚焦“服务+监督”
护航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细化服务大局举措
与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明确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守护生态环境、打击与治理涉海违法犯罪等18项重点工作及6项落实机制,协同保护效果更加明显。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办法,收缴生态修复金752万元,用于助力环马祖澳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
优化护企安商环境
以打造“护企航”品牌为抓手,深化定向挂钩企业机制,走访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和20家涉海企业,并建立常态化检察联系帮扶机制,一站式提供检企交流、控告申诉等绿色通道。同时,围绕海洋经济发展热点问题,为企业开展“法润现代物流城 检察助企护发展”等主题宣讲活动20余场。
深化检护民生监督
聚焦沿海乡镇渔民社矫人员生产生活,完善配套机制,实现涉海涉渔社矫人员监管监督工作与回归社会之间有效衔接。同时,创建数字检察监督平台,以科技赋能精准监督,组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人员公益服务团队,以公益服务助力回归社会,让接受社矫的渔民出得去、管得住,还能收获“鱼满仓”。
02
聚焦“打击+修复”
强化海洋生态全方位保护
严惩涉海刑事犯罪
深化“治海平”品牌创建,依法惩治走私、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涉海犯罪,办理的“郑某某非法采矿案”获评2023年度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办理的欧阳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4个案件入选福州市检察院“福山福水检察蓝”典型案例。
加强涉海公益保护
精心打造“益山海”品牌,运用公益诉讼研判指挥平台等研判线索,办理涉海公益诉讼案件12件,通过无人机航拍、咨询专家等方式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12份整治涉海环境问题。针对渔业废物、海漂垃圾污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开展转运、填埋工作,覆土绿化4581平方米,该案获评福建省检察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创新碳汇司法机制
积极探索“蓝碳+绿碳”双碳模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与闽清县检察院建立“双碳”检察协作机制,促进两地检察机关加强“碳汇”检察区域协作互动。在办理盗采海砂、非法捕捞等生态刑事案件中,促成77人自愿认罪认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引导13人出资47.9万元购买海洋碳汇,2人认购林业碳汇37吨,成功办理适用海洋碳汇修复受损生态刑事案件。
03
聚焦“法治+综治”
推动海洋环境多元化治理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在县公安局和海警机关分别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县公安局、县海渔局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适时介入等方式加强联动,开展联合巡查、联席会议等活动。牵头编制的《盗采海砂案件办案手册》获福州市检察院肯定,进一步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
建立类案监督机制,确保标本兼治
针对盗采海砂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推出盗采海砂综合整治“九条措施”,创新“刑事+行政+公益”治理模式,县政府为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三无”船舶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助推出台《乡镇船舶分类管理工作意见》,有效治理利用“三无”船舶实施的海上犯罪。
建立警示教育机制,推动长治长效
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建成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党建教育实践基地、敖江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闽江口增殖放流基地等生态教育基地;同时,积极推动全市海洋生态司法宣传基地建设,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利用法治进乡村、海上送法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拍摄《巡航》《海洋碳汇守护蓝色生态》《检察建议助力海洋生态保护》等专题片,增强当地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意识。
来源 | 《检察日报》 连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