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466晚报法谭】

本报记者 徐璟杰

今年元旦,杭州一名男子为博人眼球,在一个现场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活动中,向空中喷射烟花,事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起事件不由得引起人们的思考:一时的兴起或冲动,无意间就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事实上,在特定场合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一些不经意间的任性行为也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在人群中燃放烟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元旦零点,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现场,近9万市民和游客自发聚集迎接新年。在倒计时结束后,大家放飞气球祈福的过程中,一名22岁的无业人员李某,携带“加特林”烟花,故意点燃并向空中喷射,引起人群恐慌,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团长单位、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王丽淋律师认为,李某在大型集会的现场燃放烟花的行为极易引发踩踏、伤人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后果,其不仅违反了《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例如在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中实施扰乱行为的,可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跨年夜这一特殊时段、人员密集的场所,尽管步行街释放的气球为氦气球,但李某无法确定是否有民众自行携带了氢气球。在此情况下,明知向气球燃放烟花可能引发爆炸或其他危险,李某仍主动作出行为,且在警方警示时态度不以为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明显的放任态度。从法律角度看,虽然最后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但李某仍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律师提醒,大家应增强公共安全意识,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仍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春运时携违禁品乘车,可能面临拘留等行政处罚

春运开启,在人流密集的车站以及列车上,携带违禁品入站乘车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不少乘客对“违禁品”的概念模糊不清,如将仿真枪视作玩具枪、坚持随身携带防身喷剂等违规违法的事例层出不穷。

对此,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单位、上海中联(苏州)律师事务所霍莹律师表示,仅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但仍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第九十九条规定,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霍律师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否则,一经查处,将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建议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自查随身携带行李,配合安检,安全文明规范乘车。

妨碍公共交通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与驾驶员发生矛盾,进而一时冲动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事件时有发生。2018年发生的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震惊全国,但仍有少数人没有以此为鉴。

2019年6月,苏州87路公交车在驶出澄林路咀巷浜公交车站后,有一名男子因要求司机等待其家人遭拒后,突然上前拉扯当值司机翁师傅握着方向盘的胳膊,并猛抓翁师傅头发,企图迫其停车。事发突然,翁师傅赶紧将车辆紧急制动并安全停靠至路边,万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后,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取保候审。

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单位、江苏坤象律师事务所陈兰燕律师认为,此类行为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驾驶,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具有高度危害性和违法性。

针对此类事件,为加强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刑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一项新的罪名——妨害安全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律师提醒,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应当自觉遵守秩序、文明出行,避免因言语冲突或个人需求未被满足,而做出如拉扯、攻击驾驶员,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举动。否则,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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