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这不仅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水北派出所
办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1 月14日
水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摸排时
发现一男子从民房内
搬运烟花爆竹到门口的三轮车上
民警见状立刻上前询问
得知该男子并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随后民警对民房进行检查
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4件(箱)
经查
该男子邓某某为谋取利益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私自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
放置在其儿子家中
准备春节前卖出去
没想到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该民房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
周边有居民房屋且有人居住
严重影响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目前
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场所
违法行为人邓某某
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供稿:水北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