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春佳节临近,江苏省各地纷纷发布了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相关规定,旨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苏州市

苏州市一直以来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方面采取严格措施,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2025年苏州市继续执行全域禁放和部分区域调整的政策。


苏州禁燃禁放区域 图源:苏州生态环境

在姑苏区,全域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而在苏州工业园区,禁放区域东至与昆山交界线、界浦河,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娄江快速路、张家河、与相城区交界线,同样全年禁止燃放。


图源: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

吴中区在保持原有长桥街道办事处、越溪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太湖街道办事处、金庭镇全域禁放的基础上,新增了木渎镇部分区域为禁放区,具体为木渎镇枫灵路以北、金山南路及寿桃湖路以西、张金浜路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这一政策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此外,吴江区、相城区、高新区、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和张家港市也分别划定了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常州市

今年是常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第7年,1月16日上午,常州市政府召开2025年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2025年春节期间,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政策不做调整、保持不变,禁放区域内不得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安全有序燃放。广大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法烟花爆竹,不从互联网、路边摊贩等非法渠道购买,不做危险燃放行为,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灾害事故。

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如下:

2022年1月26日起,常州市主城区、金坛区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 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G42 沪蓉高速以北,S122 港城大道以南,S39 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武南路、滆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五)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六)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图源:常州日报

宿迁市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于2024年12月21日正式施行了新版《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市区全天候禁燃区域进行了细致划分,明确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宿新公路、二干渠、金沙江路、麦积山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为全天候禁燃区域,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宿迁发布

在禁燃区域外,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为增强市民的禁燃禁放意识,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还开展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共建清洁美丽宿迁”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开展有奖问答活动等方式,引导市民自觉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扬州市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扬州市召开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

据介绍,根据扬州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2025年扬州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以西,沪陕高速以北,启扬高速以南,扬溧高速以东,以及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扬州主城区禁放总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图源:扬州应急管理

“禁放区域已明确告知,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群众发现线索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扬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相关部门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各区(功能区)指导街道、社区、公安巡查力量实行“分片、包点”,开展车巡、步巡、飞巡,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在引导有燃放需求的市民到禁放区外文明有序燃放的同时,组织车辆进行不间断巡逻,对市民提供便民措施,对无车不方便去禁放区外、有强烈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短途运送帮助。

此外,江苏省其他地级市也分别划定了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地点同样禁燃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非禁放区内的以下地点也是禁止燃放的,大家在非禁放区燃放的时候注意避开哦。


图源:平安盐城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室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光烟花、舞台烟花等。

文/常山

资料来源:常州日报、宿迁发布、扬州应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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