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邯丛综罚决﹝2024﹞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建设行为

违法事实: 建设单位违法分包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处罚类别 : 罚款

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31065.12元(叁万壹仟零陆拾伍元壹角贰分)

罚款金额(万元) :3.106512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9

处罚机关 : 邯郸市丛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北曲江新鸥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04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以西、梦城路以北大唐芙蓉郡售楼处,法定代表人为华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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