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六安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占地,六安市裕安区公墓管理所被罚款20.5834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没收非法占用构筑物。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裕自然资监决字﹝2025﹞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单位于2001年至2014年3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裕安区城南镇紫园村境内土地建设大观山公墓,主要建设内容为:墓穴、道路、景观绿化等。经现场勘测,占地面积为33188平方米,建设用地25793平方米,农用地7395平方米(其中耕地6649平方米,坑塘水面746平方米),现已建成构筑物面积18268平方米,符合城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之事实。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3318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2175平方米构筑物,并处罚款20.5834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六安市裕安区公墓管理所登记管理机关是裕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