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案例一
2024年12月27日17时02分许,普某某驾驶一辆普通载货三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元双公路囤子仓村交叉路口处与钟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普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当事人普某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钟某通过路口时对前方交通动态观察不周负事故次要责任。
多一些谨慎 多一些安全
案例二
2024年12月29日17时22分许,黑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与红坡脚交叉口处与王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当事人黑某某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周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一定要减速慢行
仔细观看 确认安全再通过
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 | 牟定警方
法律顾问 | 李洋卿律师1363871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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