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不必要的限制,给予高校毕业生更多的选择权,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鼓励他们勇敢尝试新的事物,不断挑战自我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和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近来,四川、广西、贵州、湖南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放宽或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强调要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

  相关政策的推出,无疑有利于解决过去因户籍、地域、身份等因素造成的就业障碍。具体来说,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后,劳动者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工作地点,无需担心社保问题;而取消应届毕业生身份限制,则意味着即使已经参加过工作或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年轻人,在一定期限内仍然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与公务员考试或企业校招等活动。过去许多毕业生因为错过了所谓的“黄金期”而失去了很多宝贵的机会,新政策的实施使得他们在职业生涯中有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这些政策,有利于打破传统的就业壁垒,使人才能够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取消不必要的限制,给予高校毕业生更多的选择权,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鼓励他们勇敢尝试新的事物,不断挑战自我。这不仅增加了他们获取理想工作的可能性,也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探索不同的职业路径,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除了取消限制,为给予高校毕业生更多自由选择权,很多地方还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生活补贴和住房补助等方式,直接减轻毕业生的经济负担,增强他们的就业信心。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支持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广西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不仅为毕业生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渠道,还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大提高了就业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推出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为有志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条件。无论是设立“青年创业导师团”,还是实施“万名大学生见习计划”,都是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最终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这种从“输血式”援助向“造血式”培养的转变,不仅有利于个人成长,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尽管上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环境,但要真正实现“学有所用、才尽其能”的美好愿景,还需要政府、用人单位、高校等从完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用人观念、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多个方面入手,持续优化就业生态。

  从政府方面看,就是要完善就业法律法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全方位支持和保障,是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畅以及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石。对此,应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提高立法层次,减少政策性文件的频繁修改和变化,并将大学生就业劳动保护列为法律单独章节,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增强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针对求职应聘中的各类就业歧视现象,相关主管部门还应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为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

  从用人单位方面看,则是要树立正确用人观念。用人单位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也可以通过人才培养和反馈机制调整等推动高校与就业市场紧密连接。当前用人单位视域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短板主要体现在用人机制滞后、对就业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等方面。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评估体系,摒弃“唯学历”“唯名校”等不合理的招聘标准,以及不留痕迹的口头歧视、隐性歧视、暗箱歧视、间接歧视。要综合考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等因素,更加注重毕业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力,而非仅仅关注学历和专业等硬性条件。

  从高校方面看,就是要健全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校应为毕业生提供教育和培训、职业规划,搭建就业平台,全方位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在促进毕业生就业中还存在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紧密、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高校则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与企业合作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职业规划课程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大学生进一步明确职业目标,了解行业动态,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提升大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向互动模式,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渠道。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不仅是个人成长和家庭幸福的基础,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繁荣的重要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等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路。

  (作者系南昌工程学院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高等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2025年01月17日 第02版

作者:张荣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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