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禹城教育发布

为做好我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备案公示工作,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字〔2024〕9号)要求,经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检查认定。结合教育部门的职责,现对我市92家已备案的校外托管机构公示如下:

禹城市已备案校外托管机构清单








学校要对参加校外托管的学生提出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已备案且符合开办指导规范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劝导学生和家长不参加未备案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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