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月15日,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规范房产中介行业收费约谈会。


会上宣贯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

二是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三是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今后,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房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市8家房产中介机构参加会议。(王海林)

来源:敦化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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