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16日电 (记者 张聿修)1月1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向大会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履职,发挥法治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产权基础性作用,积极护航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诚信建设安排部署,牵头推进打击防范虚假诉讼、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三项重点任务,以司法公信守好诚信“最后一道防线”。督促侦查环节清理完成涉企刑事“挂案”75.8%以上,让企业轻装上阵。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清挂、防扰、知产、送法等“护企四招”,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57人,同比上升19.4%,以“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制定18项举措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办理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3件,同比上升49.4%。在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在162家高新企业和工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系点”,以检察保护筑牢创新发展“护城河”。深化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加大全区地理标志、蒙医蒙药、种业知识产权等检察保护力度,加强“达里湖华子鱼”“卓资熏鸡”“固阳黄芪”等地标产品的司法保护,助力老品牌打得更响、传得更广。
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45人。持续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打破地域限制,拓展办案领域,山林保护拓展到大兴安岭黑土地、森林植物群落,河湖保护深入到地下水资源、可再生水利用,草原保护延伸到草原野生植物、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全力守护北疆山林之茂、河湖之清、草原之美。联合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开展黄河、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指导巴彦淖尔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3件,保护祖国北疆的“塞外明珠”。
助力北疆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倒卖等文物犯罪166人,同比上升45.6%。加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与自治区文物局建立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评选发布10件服务文化建设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增强北疆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