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025年1月16日讯(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牟公宣)尽管禁燃禁放政策早已家喻户晓,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近日,牟平公安分局查处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人被处罚。
2025年1月1日凌晨,政府大街派出所民警发现张某伟、谭某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已对该案件行政立案,决定给予张某伟、谭某青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当天7时许,王格庄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王格庄镇清泉埠村某饭店门口有燃放过的烟花壳。经调查,烟花为饭店老板王某前燃放。派出所已对该案件行政立案,决定给予王某前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18时48分,系山海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牟平区烟威集散中心时,发现张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张某口头传唤到所,给予张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19时许,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李某在牟平区工商大街东侧沁水河大桥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遂将李某带回所调查,给予李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日,牟平公安还处罚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当日10时许,文化路派出所协同分局治安大队在辖区内查获一名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林某妍,扣押烟花爆竹一宗,依法给予林某妍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