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
逐渐活跃起来!
注意!注意!注意!
未经许可
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
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都将遭受处罚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执意以身试法
01
案例一
2024年9月28日,简阳市公安局在简阳市雷家镇挡获1辆货车,发现车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当场收缴烟花爆竹共计1121件,为防止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已将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转运至专用仓库进行暂存。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市应急局正在对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02
案例二
2024年12月20日,简阳市应急局联合市公安局和施家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施家镇环溪南路133号院内查获涉嫌非法存储的197件烟花爆竹产品,为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涉案产品已转运至专用仓库暂存,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市应急局正在对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03
案例三
2025年1月,简阳市公安局简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在朋友圈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内容。通过研判,简阳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局于2025年1月7日在简阳市简城街道查获涉嫌非法存储的448件烟花爆竹产品,为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涉案产品已转运至专用仓库暂存,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2024年9月以来
我市共收缴烟花爆竹产品2400余件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风险
01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们难以安睡,病人们影响康复,学生们无法静心学习。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们受到惊吓,尤其是对患有心脏病的患者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02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家里的老年人和小朋友,防护意识较为缺乏,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03
火灾隐患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尤其是身体比较稚嫩的小朋友,更容易引起咳嗽、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注意!!!
简阳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燃放、运输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居委会及其他组织,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置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示,加强禁放看护,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违反本通告燃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通告的其他行为,由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八、本通告自2023年 1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27222381
快乐过节有多种方式
在此
小编号召市民朋友们
为了
更清新的空气
更干净的环境
更安全的生活
保护身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守护大自然的绿水青山蓝天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
NO
祝大家
所愿皆所成
多喜乐、长安宁!
记者 | 郑玥岚
部分来源 | 市公安局
编辑 | 郑玥岚
责编 | 曹礼芹
审核 | 李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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