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虽然惠及乡镇地区人群的出行,但在实际使用中由于缺乏有效管理,部分车主在上路时不按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导致各类交通事故连年上涨。近年来,在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过程中,不少地区针对车主的实际需求,开展人性化的管理政策,相较于以“罚、扣”为主的传统管理更受广大车主的欢迎。
贵州道真
当地交管部门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二、三轮摩托车办证、上牌的通告》,明确在2025年,当地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送考下乡”行动,为广大车主办理二、三轮摩托车驾照。当地各乡镇居民可在村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获取报名地点、考试时间与地点。虽然城镇地区不进行这类活动,但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摩托车智能化考场进行考试,并且报名费用在原有基础上优惠一半。
在参加“送考下乡”时大家需要注意,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场进行办理,不能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如果需要增驾驾照,原驾照必须转移至当地才能进行报考,并且需要保证原驾照违法记录全部处理完毕。如果体检不合格,或者具有其他禁止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报考将不被受理。60-70周岁老人也可以申请报考D证,但前提是要通过三力测试,如果未通过同样不会受理报名。
四川丹棱
当地交管部门发布通告,明确将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加强非标电动二、三轮车管理。当地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并正在使用,但未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包括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包括三轮),需要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前往交管部门进行免费备案登记,悬挂统一样式的临时备案标识牌。
车主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材料前往备案登记点进行登记,此前已经取得白底红字或绿底白字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同样需要重新进行备案登记,并更换悬挂的号牌。纳入备案的非标电动车当地采用过渡期管理政策,在2028年7月31日过渡期结束前可以合法上路行驶,但在过渡期结束后将被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停放。
青海果洛
当地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对我州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实行2年过渡期管理,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经过备案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行驶。
当地交管部门在通告中要求,驾驶属于机动车的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必须在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否则上路将被交管部门处罚。对应电动二、三轮摩托车的为D、E、F类驾照,对应电动四轮车的为C2或以上种类驾驶证。
通过以上各地交管部门发布的通告可以明确,目前全国多地都针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人性化的管理政策,包括降低驾驶证申请门槛、设置专门过渡期政策、延长原有过渡期时限,让车辆上路更为方便。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