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制造毒品案件,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
2023年10月,被告人张逸、张谔为谋取高额利益,着手购买化学试剂,共谋制造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同年11月中旬,被告人张伞、张思了解到上述二人正在制造依托咪酯也一同加入制毒团伙。经商议,由张逸提供制毒原料及制毒方法,其余三人在张谔住处及张思老家制造依托咪酯。11月底,另一被告人李武加入该制毒团伙。12月初,5人再次商议,决定分组制造依托咪酯。12月6日,公安机关成功捣毁这一制毒团伙,将5名被告人分别抓获,在其制毒窝点查获依托咪酯1488.03克。
法院审理
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非法制造依托咪酯1488.03克,其行为均构成制造毒品罪。根据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张逸、张谔、张伞、张思等4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至12万元不等;判处被告人李武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只要是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
均构成刑事犯罪
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法律的严惩
郑重提醒大家
切勿以身试法!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柳江法苑】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