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州的黄某泉、黄某全兄弟2人共同经营酒水贸易公司,自2020年起以个人物品邮运的方式从境外进口山崎18年、艾伦25年等高价值洋酒,但在申报过程中将每个邮包(2瓶酒)的价值低报为人民币300元左右,涉嫌走私进口威士忌等洋酒573瓶,偷逃应缴税额合计人民币1374024.99元,两人分别被判刑2年和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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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酒款单瓶价格在1000-20000元间,

部分为国外拍卖会竞拍所得

据海关缉私局透露,黄某泉等人通过个人邮递物品渠道以低报价格、“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在英国、德国、日本等地购买的威士忌邮寄到国内,再集货后销售。



威士忌采购渠道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和龚某(另案处理)合作从英国和德国进行购买。双方采用包税的形式,无论威士忌价格是多少,只要多加200元龚某即可包税。

龚某表示:“威士忌邮寄的通关税率一般是成交价的50%,因为我们成交产品的货值都超过400元,200元肯定不够正常缴纳关税,所以是采取的低报入关,如果被海关查出邮包有问题,就进行申报或缴纳税款,如果威士忌价格过高,就进行退运。”

黄某泉等人也知悉整个过程。由于每个包裹只能邮寄2瓶酒,为了规避海关追查,黄某泉等人收集了大量亲戚朋友的身份证信息、电话和地址,由这些人进行代收。有亲戚进行笔录时表示:“他们说是交过税的,是合法的,我就同意了。”

涉案的威士忌单瓶价格一般为1000元至20000元之间,黄某泉等人能获得10%左右的利润。

另一个渠道则是黄某泉等人从拍卖网站竞拍的威士忌。据海关调查,黄某泉同样采用低报的方式,将其在“××网”竞拍的威士忌等洋酒通过个人物品邮运渠道从日本邮寄进境。采购数量大概100多瓶,因邮寄过程中存在丢失大部分已经退款,实际共收到10多瓶,海关认为相关产品已被出售,同样属于低报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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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山崎、响、雅柏等品牌,

仅山崎18年最低可逃税2000元以上

海关缉私局在黄某泉等人家中查获威士忌609瓶、葡萄酒14瓶,并在其档口仓库中查获山崎18年威士忌1瓶、响威士忌3瓶,并拦截相关涉案物流,雅柏威士忌2瓶、艾伦25年威士忌1瓶,经核实其中573瓶为低报走私入境。

涉案洋酒均为高价值威士忌,在电商渠道,山崎18年的零售价在5000-7000元、艾伦25年的价格在4500-6500元,此外响、雅柏等涉案品牌虽未透露年份,但通过黄某泉等人的供词,也可知相关产品价格大部分在1000元以上。

按正常价格缴纳关税,威士忌的进口综合税率为48.3125%+0.912元/升。黄某泉等人表示从龚某处采购的威士忌和国内零售价相差不大,按山崎18年来看,如果成交价为5000元左右,则需缴纳税费至少2500元以上,但申报为300元,则只需要缴纳150元,可逃税2000元以上,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泉、黄某全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黄某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黄某全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文章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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