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反转了吗?吉林大爷好心救游客遭诬陷事件,重庆警方通告出来了,没有诬陷,撞了!而此前,吉林警方曾表示经过调监控查明,确实不是大爷的爬犁把游客撞倒的,女游客摔倒在一处台阶上,和大爷的爬犁有一米多远!吉林文旅还补偿了大爷垫付的医疗费用3700元。
吉林当初的结论依据的是监控视频,而且看之前报道,给人的感觉是看了监控后,女游客丈夫已经认可了不是大爷撞的结论,甚至有要还钱的意思表示,这才有没还钱并拉黑后的公众愤怒。
而重庆警方的通告对监控视频的描述是“距事发现场40米”,还称旅客丈夫当时表示“监控画面模糊不清,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不是对方的责任,还要感谢对方。”而且特别强调“最后双方协商无果,未签订调解协议书”。给人的感觉是监控不能确定事实,游客也不认可没撞的结论。
所以,现场监控能不能证明撞了或者没撞?吉林和重庆哪方说的是真相?我现在是不知道答案。除了监控以外,重庆警方的判断还有什么证据呢?
重庆警方称还询问了现场目击证人,而且还提取了目击证人手机录制的现场视频。但从通告看,证明是大爷的撞的证据主要是爬犁上的游客,重庆警方称爬犁上的游客夫妇明确表示,爬犁行进时右边钢管碰到了路边女士的腿致其倒地。
这就和之前吉林的认定矛盾了,之前吉林民警看监控后证实“女游客摔倒位置离大爷爬犁1米多远”,同时大爷的自述“发现爬犁侧前方有一个50多岁的女子坐在地上起不来。” 这两者结合给人的感觉,是游客倒地的位置是在爬犁侧前方一米多远的地方,二者不可能有接触。
在现实中撞没撞到的事,确实不排除双方交错时车辆边缘有轻微接触,一方没感觉不知道的可能。但如果是交错后倒地,大爷的爬犁要撞人后才停下,双方的位置应该是人在爬犁后面。可大爷声称人倒在爬犁停下地方的前方一米多。哪方在说谎我不评价,可监控就算距离远,不能看清双方有没有接触,难道连人倒地的时候爬犁在什么位置也看不清吗?这问题我真觉得不是误会能解释的。
而且,当初吉林警方处理的时候,如果监控比较清楚双方都无异议,不多调查也就算了。可如果监控不够清楚,游客也不不认可没撞到,正常应该加大调查力度,那当时有没有找爬犁上的游客调查过?双方现场争议时,爬犁上游客有没有表过态?
除了证人证言,有什么更客观的证据吗?比如,重庆警方通告开头称提取了目击证人手机录的现场视频,但后来事实认定部分没提手机视频能证明什么,这个手机录的现场视频,有游客倒地那瞬间的内容吗?还是仅有游客倒地后双方交涉的内容?具体能证明什么?
关于真相,没看到证据我是没权利下结论的。下一步先要看吉林方面对重庆的通告有什么反馈,如果吉林认可重庆的通告,那显然事实以重庆警方的通告为准,但吉林方面恐怕得解释一下当初的工作有什么问题了。
可如果吉林不认可重庆的通告,怎么办?恐怕就得双方把证据摆出来,诉到法院解决了,游客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到法院起诉,毕竟有将近4万元的医疗费损失,后期肯定还有治疗费用和误工护理费用等,如果涉及伤残损失数额更高,这么大的损失不可能不要。不过按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则,这案子得由吉林法院审理,可这案子有点特殊,影响大且两地官方都分别表过态,真要审理的话是不是要指定第三地法院审理呢?不信谣不传谣,就事论事不搞地域黑,我们先看吉林方面怎么回应吧。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